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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简单的句子成分问题,请大家帮我判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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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 is the capital and largest city of France,situated on the River Seine.】
这句话中的situated是作什么成分?是定语还是状语?
如果是定语的话,就是省略了which is,
可是又有说是过去分词作状语……


1楼2011-02-19 15:24回复
    过去分词作状语


    2楼2011-02-1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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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分词作定语


      IP属地:广西3楼2011-02-1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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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到底是……


        4楼2011-02-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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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语


          IP属地:广西5楼2011-02-1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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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楼
            谢谢你哦,不过一般要怎么判断呢……而且状语也说得通


            6楼2011-02-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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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tuated on the River Seine修饰Paris. 所以是过去分词作定语。
              situated on the River Seine总不能用来修饰谓语吧?


              IP属地:广西7楼2011-02-1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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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7楼
                哦……明白了!
                万分感谢!!


                8楼2011-02-1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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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is is the capital and largest city of France,situated on the River Seine.】
                  这是过去分词作状语,逻辑主语是Paris
                  变一变
                  【Paris situated on the River Seine is the capital and largest city of France】
                  这才是过去分词作后置定语


                  9楼2011-02-1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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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在句子中的位置和作用来看,其实和伴随状语是一样一样的,只是用的不是现在分词而是过去分词而已。如果根据汉译来将其中一个定为状语而将另一个定为定语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其实我觉得应该将这两种以逗号跟句子的主体部分分隔开的分词短语视为主语补足语,这样是有利于掌握的。


                    IP属地:辽宁10楼2011-02-1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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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语补足语?
                      天啊,我又糊涂了……
                      不过状语好像是修饰谓语来着…………


                      11楼2011-02-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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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区分是定语还是状语,请看下面:
                        过去分词短语有时也可用作非限制性定语,前后常有逗号.   
                        The meeting, attended by over five thousand people, welcomed the great hero.
                        他们举行了欢迎英雄的大会,到会的有五千多人.   
                        过去分词作状语的位置.过去分词可放在主句前作句首状语,后面有逗号与主句隔开;也可放在主句后面,前面有逗号与主句隔开.
                        He stood there silently, moved to tears. = Moved to tears, he stood there silently.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明显楼主的句子是过去分词作状语
                        


                        12楼2011-02-1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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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语从意义上来说必须是限定或修饰谓语的。即使我们将这句的系词is勉强视为谓语,很显然这个分词短语也不是限定或修饰它的。
                            另一方面,如果是定语的话,即使是非限定的,也只是逗号分隔而已,不会与被限定或修饰的主语之间隔着其他的成分。
                            所以应该理解为主语补足语。
                            PS:所谓“伴随状语”虽然从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修饰谓语的,但是因为叙述的是主语在进行谓语动作的同时所进行的另一个动作,所以从意义上讲理解为主语补足语也完全可以。而从其内部结构、形式和在全句中的位置来看,它与过去分词短语作主语补足语的情况完全相同。所以我个人倾向于将它也视为主语补足语。不过“伴随状语”这个概念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怕惯性难改了。


                          IP属地:辽宁13楼2011-02-1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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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语补足语前是没有逗号的,而且跟过去分词作状语是两个概念
                            这题很简单


                            14楼2011-02-19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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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4楼
                              主语补足语前是没有逗号的
                              ----------
                              没这规定吧?


                              IP属地:辽宁15楼2011-02-19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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