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湖北省黄梅县濯港镇徐密村的一家麻纺加工企业生产二十余年,一直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硫酸废水又黑又臭,夹杂着白色的麻纤维直接排放到工厂后面的农田、渠道,不断渗透到地下,直到流向一公里外的河流,污水所经之地无不掩鼻而过,渠道两边寸草不生,如此恶果对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难以言状。经村民多次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该企业已经交了环保费,属于合法排污,请问吧里的高人:国家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人民的健康可以用每年几十万元就可以收买的吗?况且这所谓的环保费并没有补偿到真正权利受损的老百姓手中,如此荒唐事都有,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