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情,怎么说呢?我的爱人——金希澈,不见了。 我在大一新生报到的那天认识了金希澈。他站在男生宿舍楼前为每一个前来领宿舍证的男生盖章。那是下午两点——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不知为什么,队伍走的却很慢。这使得金希澈神情倦怠,疲惫不堪,像个小懒猫一样。我把手里乱七八糟的表格全都递给他,他从里边抽出一张,盖了一个懒洋洋的章,然后还给我,当时我并没有好好看他长什么样子,因为实在是很热,很累,很烦了,不过后来看,真的是很美很让人惊艳的,我想不到任何词可以准确的形容他,只能猜测所以当时队伍才走的那么慢吧。我拖着两箱行李走进男生宿舍楼,宿管向我要住宿证,我才忘记那个懒洋洋的男孩子忘记给我发住宿证了。我又跑出去找金希澈要住宿证,他瞪着跟灯炮一样闪亮亮的近视大眼睛看了我足有三分钟,也没有记起刚才给我盖过章.我给他解释我确实交了九百快的住宿费,不可能骗他的.他还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瞪着我,我看见他隐形眼镜的宝蓝色轮廓,心想这一千快钱是在这个美丽的一塌糊涂而健忘的男孩儿手里打水漂了。后来我才知道金希澈就是这么一个小迷糊,丢三落四甚至有些小小的邋遢,可我爱他,我愿意接受他的一切,即使那是他并不美好的缺点,但在我心里,只要是他的,便都是美好的让我心动的了…… ”我们为什么不核对一下交过的表格呢?”金希澈在用他的大眼睛瞪了我快一刻钟的时候在我愤怒的脸上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灵感。 金希澈费力的搬出一只大纸箱,我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最上面的我的表格.金希澈也没表现的特别不好意思,他拿起我的表格看了一眼,对我的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做了一番评论,说我没有他帅,当时我心烦得很,现在想来,我似乎应该是说我比他帅,嗯,当然,他在我心里是最帅的,不过,我的希澈,真是个自恋的人呢。然后他把空白的住宿证盖了章递给我:”那边有胶水,把你的照片贴上就行了。”那种语气给了我一种我是不是还得为终于能进男生宿舍大楼感谢他金希澈的错觉。 大学二年级,金希澈还是那个晕晕乎乎的男孩子,常常带着不同男伴女伴穿梭于学校的角角落落.有时我在朋友套朋友的聚会上碰到金希澈的前或现任“特殊朋友”,他们会偶然说起金希澈是个好男子,但是他实在是太奇怪了,总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游戏和想法让他的这些“朋友”苦笑不得. 我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金希澈优哉游哉的要毕业了.某天,金希澈把我叫出来,问我有没有“朋友”,我头皮有一阵发麻,但还是战战兢兢的说了实话:没有.于是金希澈递给我一个粉红色印着桃心的信封,我以为是他给我的,还看了他一样,但是他看都没看我,掉头就走,让我莫名其妙到拆看信件。后来金希澈毕业了,我和粉红色桃心的主人金在中成了校园的一对情侣.在中很漂亮,却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漂亮,相比之下我觉得希澈看着更顺眼,但那时的我并没察觉我对金希澈小小的感情.我只是认为在中是个傻孩子:除了长相妖艳认识名牌之外什么都不会.但我还是接受了他,因为我有点担心这个傻孩子被人骗. 我在学校的70周年的庆典上碰到了金希澈,他还是老样子,既没有变得更世故也没有变的更聪明,还是那个迷迷糊糊的小傻瓜.他大声问我和在中怎么样了,我告诉他我们分手了,我还是一个人.金希澈问我毕业后准备干什么,我说还没想好呢.后来,在金希澈的提议下我就和他一起开了间小店卖衣服,凭着金希澈“独特”的眼光,我们确实赔了不少,勉强维持店面没有被房东收回.不过想想,那段日子还算快乐,因为什么呢?当时的我也许不知道,但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就喜欢上了我的傻孩子,虽然他比我大,但我更喜欢说他是个傻孩子,也许是我更成熟些的缘故。 再后来我发现金希澈无意间买回来放在衣服上当配饰的小首饰总是被人注意,于是我建议我们转行卖首饰.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小赚了一笔,在成功喜悦的刺激下我和金希澈水到渠成似的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