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下述看法仅是本人浏览当事人及各位大佬的精彩博文后的陋见,如有不实不妥,大佬们不爽,本人愿意收回并致歉;谢绝跨国追捕。
近期,海明律师多次在博客中低声下气地企求“和解”,但莫刘谢一直嗤之以鼻。
那么,假如莫刘谢同意目前和解(注1),双方的得失如何呢?
莫刘谢方:
可能得到:精力上可以稍为缓解,刘谢可重耕喜乐花园,莫虎律师可承办其他案件“搞大钱”。
可能失去:1、薛公子“性侵”在舆论影响上难以挽回消除。
2、很难挽回所谓的监护人不尽责的影响。
3、所谓侵吞桑兰基金的嫌疑难以洗清。
4、几个月来大量的精力、时间和所谓的“高额律师费”(注2)无法得到补赔偿。等等。
海黄桑方:
可能得到:1、走出可能一败涂地的危机。
2、避免了支付莫刘谢方“损失”的高额律师费的危险。
3、可以继续运作桑黄移民方案。
4、在舆论上高歌“初胜”、“大胜”、“终胜”。等等。
可能失去:1、海明律师在经济上基本无获。
2、桑黄暗中须支付一定的海明律师补偿费和证人费。
由此可以看出:双方得失悬殊;海黄桑方想让对方接受和解,恐怕只是一厢情愿难以实现,尤其是在当前的形势趋势下。
窃认为:此事件系桑黄海方引发,但在演化过程中,前期阶段经刘谢在无意中催化,形成了至今我们看到的这么一场“正剧”。
桑黄引发此事件,其本意应该出自着迷于移民。其客观原因中很难排除桑黄自“保姆门”后,声望下落,空间缩水,加上对未来生存的担忧,于是潜心设计移民。
在设计的“侵权责任”移民方案中,刘谢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请求刘谢配合;并找到了擅长操作移民案的海明律师。
不料此方案被刘谢一口回绝,刘谢还以为出自好心地正告桑黄不要搞“政治移民”。
随之,在观点对撞中,刘谢公开了桑黄的邮件,成了事件的催化剂,事件发展到达了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左转,向右转?
在桑黄恼羞成怒、海明律师有力忽悠下,桑黄海决定向左转:既然刘谢在“侵权责任” 移民案中不愿意以正面角色充当证人配合演出,那就让他俩当当反面角色成被告。(注3)于是,我们看到了18亿的“维丵权索赔案”。
窃以为,此时海明律师在解释调整的方案中,仅向桑黄谈到了律师免费,或者至少没有让桑黄明确了解:依据米国法律,被告方有权要求败诉的原告方赔偿支付律师费等损失。导致桑黄在得失计算中出现误差:认为操作“维丵权索赔案”有百利而无一弊,还说不定真能弄得刘谢的几十万美金。
悔愤中的刘谢奋起应战,双方在博克中激烈论战,事件发展到达了第二个十字路口。
为了抢尽世人的眼球,海黄桑方决定继续向左转:把“维丵权索赔案”升级为“猥亵案”。
此时,双方的阵营随着事态的发展而在扩大,许多起先认为不想或不必参与的人,基于生活圈子、以前交往、利益关系、内心价值观等等原因纷纷加以关注。
重要的是:刘谢在找到莫虎律师的基础上,结成了联盟,更重要的是,刘谢听从了莫虎律师的忠告:欲擒故纵、以不变应万变。
让擅长于运作舆论的海明律师始料未及的是,在“维丵权索赔案”到“猥亵案”论战中,触及了华人的“受恩应报”的道德底线,加上多位博文大佬的理性分析、众人对历史事件的回顾和海黄在舆论运作中策略上的一系列失误,逐渐驱使众人站到了海黄桑的对立面。
海明律师竭力想引导众人将炮口转向桑兰,以便为将来操作“受迫移民案”预留空间,但由于有人提醒及其他原因,众人基本上没人上当。
这时,事件发展出现了第三个十字路口:路平老中医出场了。也许是路老中医自荐而来,也许是海黄桑特雇而来。
海黄桑方决定(也许是被迫)继续向左转:把“猥亵案”升级为“性侵案”,即把民事侵权案升级为刑事强奸案,出示了一份考试华人智商底线的仓促中诞生的证词。
与此同时,海明律师运用“以打求和”的策略,要求和解的意愿越来越露骨。而在桑兰三十而立的纪念日里,可能黄先生真的喝高了,话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