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篇谈抄袭的文章,虽然他说的是小说抄袭,但意思是差不多的。
今天去了趟杭州新华书店博库书城,柜台上林林总总的书让我觉得眼晕,然后我看到某个显眼的推荐柜台,上面放着一本《花神》,作者,Vivibear。
何为Vivibear,书封上的推荐字眼是“华语唯美主义天后”,她写过穿越的《寻找前世之旅》,《寻龙记》,写过《兰陵缭乱》,《骑士幻想夜》……她的新书《花神》被称为这位唯美天后的颠峰之作,里面短短的文字介绍也装帧得如雏菊盛开般的唯美。
但是,经历过2008、2009年,目睹过这位天后最火之时的某些小众作者可能会知道,她被我们称为“鼠标写手”,因为大段大段的描写都是东拼西凑,从不同的文章里摘录,换了名字,再放在一起。
事涉170多位网络同人/耽美作者,200多篇作品(这是08年的统计,到了09年保守估计是200多名作者,近300篇作品,也有民间私下对照她的文说是近500名作者)。事涉我的朋友火鸟,我的朋友染夜,我们K8的Kira_Killer,甚至包括我自己……
我们曾经笑称,V姑娘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列出了一份同人作品推荐清单,我们从中发现了很多当初没有遇到的好作品。
但是我们心底的悲哀,却也只有自己明白。我们的每篇文,无论好或者不好,都是倾注了心血孕育出来的孩子,你能否想象自己的孩子被肢解,再拼凑成完全陌生的模样。
当时火鸟拿着自己被截取的文对我说,棂,真幸运啊,被V神看上了。
她的语气里是完全的无奈。
为什么连愤怒都没有?因为当我们在网上为自己不平的时候,Vivi的粉丝出来对我们说:“我们Vivi是个大作家,谁会看上你们这种小作家的文!”
是啊,我们是小作家,或者连“家”都不算。
但是我们只用自己的笔孜孜不倦,不渴求任何回报,只关于爱和心情。
记得我走进清风论坛的时候,我一直很崇拜的千年姐姐对我说:“我们注定会是寂寞的。但我们却可以甘于平淡。我们一直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每一个写同人的作者,当他提起笔的时候,都只是为了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记得网络上有人抄过我的文,有人甚至把某篇拿去出版。我相信不只我有这种情况,很多同人写手都遇到过。但是没有人真的闹,因为名和利在我们提笔的时候就跟我们无关,而且我相信,这些抄袭和出版,也是出于那几位的欣赏。至少他们把文发对了地方!
但是Vivi,她把我们为某个人、某些朋友写的文字改头换面,生硬地接在自己的那些著作里。那么我们的爱和坚持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2009年风波过后,Vivi出版《骑士幻想夜》的时候至少把抄袭明显的段落删去了。虽然一句道歉也没有,但是我们至少能捡回自己孩子被抢去的一些碎片。
而我也曾骄傲地认为,我们这些同人作者,至少站在正义的那一方,被很多人支持着,有了大家的支持,某些拿我们的感情赚钱的家伙至少能自此收敛,不要剪碎我们的思念再堂而皇之地拿去换取利益。
但是今天,Vivi用她的实际行动粉碎了我的骄傲。
《花神》被贯以颠峰之作出版了,工整地躺在新华书店的推荐柜台上,在我路过那里的时候,还有几个小姑娘欣喜地拿起来翻阅。
在我在当当上例行闲逛的时候,还有人推荐它24小时销量第一。
也许是我太过狭隘,我应当相信她明白了自己让我们多么悲哀,或许真的已经改过。我也应该相信总有人有不顾一切的盲目信念。
但是,我无法把一切都推给时间。
而我最难过的,不是Vivibear究竟写了什么抄了什么,写得好不好做得对不对。
而是我们固执的爱与仿佛叛逆的守护,到底有谁,能给予一个适当的保护?这所谓的保护不是说把网王的某部玛丽苏的同人拿去出版。而是,请书商们在出版前,也学学网友的敬业,查一查句子段落有没有什么问题。这是对书迷的尊重,也是对作者本人的尊重。
只是,这样他们如何对得起等于金钱的时间,尽管他们的借口会是“书迷们早已经翘首以盼”。
我们不悲哀,因为我们都是偏执的写手,所有的梦想不过是让笔下的那个深爱的角色在自己的故事里获得快乐。也许十年后或者更久,我们能够想像带领自己的小孩历数自己的故事,然后再对他们好奇的眼睛说,其实啊,这个人物就是哪部动画/电视剧里的谁谁谁。
所能描绘的最美好图景,不过是抱着他们一起重温当年感动了自己的画面,默默回忆默默流泪。
我们从不奢求桃源。
我们只是害怕孩子们拿着快餐文化里出现的图书却读得如饥似渴,而他们举起小手指着那些千篇一律甚至似曾相识的段落的时候,我们发现那样感动过你我的故事已经面目全非。
这不异于,让我们爱的人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