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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违法违章和过错区别开来:许云鹤没买交强险不属于民事责任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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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大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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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鹤没买交强险,显然是违法(或者是违章行为)。但是不买交强险是不是构成民事责任上的过错呢?
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交J使用的过错一词,将违法与过错混同。而法官裁量交通事故时候,则需要仔细鉴别这些因素,只有这些因素构成民事责任上的过错行为,才能作为衡量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
因素的鉴定标准: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只有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违法违章行为,才称之为民事责任上的过错,列举几例如下:跨栏、超载、酒后驾车、超速、逆向行驶、没带头盔……,这些都是与事故发生直接相关的,因此属于交通事故里面的过错,也是裁量时候需要考虑的。
但有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并无关联,就不能称之为民事责任上的过错,如:交强险过期、车身有划痕未及时修理,未张贴年检标志。
结语
许云鹤没有购买交强险充其量是违章或者违法行为,但与事故是否发生不构成因果关系,不能作为事故发生的过错因素去衡量,更谈不上构成民事责任上的过错。



  • 复旦大学法学
  • 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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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裁判思路是这样的:
1、确定王老太受伤与许车有因果关系(惊吓说),于是交通事故成立。
法官第一个被人诟病的原因是因果关系的建立,即认为惊吓是否构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2、在建立因果关系的前提下,划分过错确定责任比例。
判决书是这么写的:
本案中,原告王××跨越中心隔离护栏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因此被告应适当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先自己认为王老太负的是主要责任,然后给她定了个60%的比例,于是推出许云鹤的责任是1-60%=40%。但问题是,既然找不出许云鹤的过错,那应该根据道交法规定,许云鹤最多不承担10%的责任才对。


2026-05-09 0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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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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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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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法官没法找出许云鹤的责任,所以他做了一道数学题。先确定王老太是主要责任,定个60%的比例,然后就推出许云鹤的责任是1-60%=40%。判决书没有对许的责任进行直接描述,而是回避了责任的具体表达。如果要说理由?那就是责任是100%,既然王老太承担了60%,那么剩下40%总要你许云鹤承担去,否则找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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