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之罪,完全之理!
作者:囧.blackburn
托马斯.布朗爵士名句有云:无论赛壬唱什么歌,无论阿喀琉斯混在女孩中间叫什么名字,饶是难解的谜,也终能猜破。
这句有名的理性乐观主义的句子,却被崇尚幽灵神秘与超自然的埃德加.爱伦.坡用于《莫格街凶杀案》,而在后者的世界当中,难解的自然的恶意与黑暗才是永恒的基调。而谁都知道,偏偏是这样一个制造恐怖的诗人的作品却成为坚固的花岗岩,撑起了整座本格推理小说的巨塔。这是很有意思的寓意,本格推理就是由一个充满非理性世界观的人所写下的以理性戳破世界真相的小说。这样的小说必须弥合这两种面向的裂隙,从中杀出一条生路。
然而生路却没那么容易出现,披荆斩棘地后果可能不过是各自逃生。本书作者时晨所推崇的埃勒里.奎因,作为黄金三大家之一,展现的便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逻辑推演的巅峰体验。与约翰.迪克森.卡尔超自然气氛与诡计的惊讶感、阿加莎时不时杀出回马枪背后一刀的意外性,三人各自分野出本格推理的不同侧面。
然而,正如托马斯.布朗所言,既然赛壬和伪娘阿喀琉斯已然是一个谜,一种魅惑,甚至是一种惊讶,那么难解的谜的破解才终有可能是本格推理打从出生开始就成人的完满形态。这是因为有了赛壬便有了谜,有了阿喀琉斯便有了诡计,逻辑推演的“猜破”的演绎就可能成功地融合本格推理原初的要素,而不是互相分工而异化为各自的不同的类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埃勒里.奎因才代表着本格推理的道路,而西泽保彦则是他真正的继承者。
在《罪之断章》中,逻辑始终占据着最高的地位和最大的曝光率,不仅书的原名《杀人逻辑学》,第一被害者的“应用逻辑学”教授头衔,反复出现的逻辑推演,都是作者对于自身抱负与野心的宣言。
逻辑推演本身的魅力,来源于”how to know”的好奇心,即阿喀琉斯与伪娘阿喀琉斯之间的落差带给人的疑惑和冲击力。而意外性的“what happened”与诡计的“how to do”来说,两者在语法上可以成为最前者的后置,在小说的构成上也可以成为互相配合的要素。这就是《罪之断章》从本格推理原初继承的最完满的东西,也就是不仅有逻辑的推演,而且将这一推演的目标从案件发生的状况,拓展到意外性的推演,以及埃勒里.奎因都不曾很好处理的部分:诡计的推演。
作者在逻辑推演部分展现出了十足的功力。斯宾诺莎的肯定即否定,即对于真相的推演就是否定不可能的部分,作者在设计证据与情境时相当不落俗套,零碎的细小伏线都包含着一部分一部分情况的否定。在教授命案中所出现的各种证据:玻璃、纸杯、血迹,以及情境:卡车、灯光开关,这种一步步排除的线索足够隐蔽,绝大部分读者应该都不可能在肖晨给出解答确认真凶的身份。这些线索内部联系的展开的精彩程度,甚至足以说明中国推理的发展程度。
但是,作者发扬了奎因的风格,并且在诡计的推演上甚至超越了奎因的局限的同时,却在最后制造意外的推演上陷入了僵局。整个布局的宏大被挤入最后一章的狭隘界限内,却没有通过推演将它轰轰烈烈地炸开。布局本身新颖、有创意,但是作者没有通盘考虑每个案件的相互联系,以及表现这些联系所需要的伏线,致使最后推无可推,直接摆出真相,实在是殊为可惜。
但是,瑕不掩瑜,整部作品依旧值得热爱本格推理,热爱埃勒里.奎因的,或者仅仅是想看一本激荡头脑的好书的人推荐。更重要的是,从这本书中所发现的企图与打开的眼界,将how to know这一面向过程的问题与what heppened与how to do这一面向对象的问题衔接起来,完成如同阿索德一般本格推理的复活。
期待时晨下一部作品!
作者:囧.blackburn
托马斯.布朗爵士名句有云:无论赛壬唱什么歌,无论阿喀琉斯混在女孩中间叫什么名字,饶是难解的谜,也终能猜破。
这句有名的理性乐观主义的句子,却被崇尚幽灵神秘与超自然的埃德加.爱伦.坡用于《莫格街凶杀案》,而在后者的世界当中,难解的自然的恶意与黑暗才是永恒的基调。而谁都知道,偏偏是这样一个制造恐怖的诗人的作品却成为坚固的花岗岩,撑起了整座本格推理小说的巨塔。这是很有意思的寓意,本格推理就是由一个充满非理性世界观的人所写下的以理性戳破世界真相的小说。这样的小说必须弥合这两种面向的裂隙,从中杀出一条生路。
然而生路却没那么容易出现,披荆斩棘地后果可能不过是各自逃生。本书作者时晨所推崇的埃勒里.奎因,作为黄金三大家之一,展现的便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逻辑推演的巅峰体验。与约翰.迪克森.卡尔超自然气氛与诡计的惊讶感、阿加莎时不时杀出回马枪背后一刀的意外性,三人各自分野出本格推理的不同侧面。
然而,正如托马斯.布朗所言,既然赛壬和伪娘阿喀琉斯已然是一个谜,一种魅惑,甚至是一种惊讶,那么难解的谜的破解才终有可能是本格推理打从出生开始就成人的完满形态。这是因为有了赛壬便有了谜,有了阿喀琉斯便有了诡计,逻辑推演的“猜破”的演绎就可能成功地融合本格推理原初的要素,而不是互相分工而异化为各自的不同的类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埃勒里.奎因才代表着本格推理的道路,而西泽保彦则是他真正的继承者。
在《罪之断章》中,逻辑始终占据着最高的地位和最大的曝光率,不仅书的原名《杀人逻辑学》,第一被害者的“应用逻辑学”教授头衔,反复出现的逻辑推演,都是作者对于自身抱负与野心的宣言。
逻辑推演本身的魅力,来源于”how to know”的好奇心,即阿喀琉斯与伪娘阿喀琉斯之间的落差带给人的疑惑和冲击力。而意外性的“what happened”与诡计的“how to do”来说,两者在语法上可以成为最前者的后置,在小说的构成上也可以成为互相配合的要素。这就是《罪之断章》从本格推理原初继承的最完满的东西,也就是不仅有逻辑的推演,而且将这一推演的目标从案件发生的状况,拓展到意外性的推演,以及埃勒里.奎因都不曾很好处理的部分:诡计的推演。
作者在逻辑推演部分展现出了十足的功力。斯宾诺莎的肯定即否定,即对于真相的推演就是否定不可能的部分,作者在设计证据与情境时相当不落俗套,零碎的细小伏线都包含着一部分一部分情况的否定。在教授命案中所出现的各种证据:玻璃、纸杯、血迹,以及情境:卡车、灯光开关,这种一步步排除的线索足够隐蔽,绝大部分读者应该都不可能在肖晨给出解答确认真凶的身份。这些线索内部联系的展开的精彩程度,甚至足以说明中国推理的发展程度。
但是,作者发扬了奎因的风格,并且在诡计的推演上甚至超越了奎因的局限的同时,却在最后制造意外的推演上陷入了僵局。整个布局的宏大被挤入最后一章的狭隘界限内,却没有通过推演将它轰轰烈烈地炸开。布局本身新颖、有创意,但是作者没有通盘考虑每个案件的相互联系,以及表现这些联系所需要的伏线,致使最后推无可推,直接摆出真相,实在是殊为可惜。
但是,瑕不掩瑜,整部作品依旧值得热爱本格推理,热爱埃勒里.奎因的,或者仅仅是想看一本激荡头脑的好书的人推荐。更重要的是,从这本书中所发现的企图与打开的眼界,将how to know这一面向过程的问题与what heppened与how to do这一面向对象的问题衔接起来,完成如同阿索德一般本格推理的复活。
期待时晨下一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