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在中国人口史的研究中,明清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口数量及人口增长速度,对于以后中国人口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何炳棣曾根据《后湖志》中所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人口”数,指出在150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登记数增加了1123万口,即73%;而南方各省,除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外,人口减少了1200万。加上西南各省的增加数,全国总人口才增加了3.3%。何炳棣从一个相当独特的角度解释南北方人口的不同变动趋势。他指出:“由于北方的土壤肥力不如水稻地区,不能指望能负担比它已承担的份额更高的赋税额;而在水稻地区已经逐步地、实际上是不可避免地将人们头上的劳役转移到土地上去。在中国北方,大部分劳役是直接向百姓征发的,因此原有的人口登记制度比南方维持更久。由于这些原因,北方各省的人口自然增长在官方的人口统计数中基本得到了反映。”至于南方,何炳棣认为:“在估量了各种因素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南方的人口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以比北方更快的速度增加。”
尽管何炳棣大致以洪武至嘉靖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作为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但认为实际的人口增长率可能较这一数值为高。据此,他得出了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中国人口已经达到1.3-1.5亿的结论。
从何炳棣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几点有益的启示:其一,明代人口确实是增长的,这一增长过程大致到1600年发展到顶点;其二,明代中期南方和北方的人口统计出现了差异,这一差异是地区间赋税制度不同的产物。然而,我们略感不满的则是,仅仅采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的两个年份数据对明代人口的增长率作出结论,未免失之轻率,何况何炳棣并未对嘉靖二十一年人口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有效的检验。另外,何炳棣认为南方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北方的说法未得到任何数据的证明,仅仅是一种假说。
对于这一未经严格验证的结论,大多数学者采取了赞成的态度。如赵冈认为:“绝大多数专家赞成何炳棣的观点,即明朝的人口在洪武二十四年6050万的基础上稳步增长……我们倾向于认为明朝的人口高峰出现在万历十八年(1590年)前后,其总数大致在2亿左右,因为完全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否定这样的假设:从洪武二十四年至万历十八年这相对安定的200年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会低于6‰。”对于这一假设,他没有提出任何相应的证据。
帕金斯作了一个区间相当宽泛的估计,其估计值在1.2亿到2亿之间。正因为这一估计区间过于宽泛,其上限值竟然是其下限值的1.67倍。这也就使得这一估计变得没有意义。更何况,帕金斯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观点。
在我看来,要对明代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作出准确的判断,必须对现存的明代历年人口数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区域性的人口数据作出恰当的评估。从这些分析和评估中,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一些有益的数据,并据此对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 北方人口的增长:河南与山东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明代人口的变动,分区研究显得比整体研究更为重要。由于洪武以后南方的大部分地区缺乏合乎标准的人口统计,我们的讨论主要以北方为重点展开。
1河南
兹将明代四个年份的河南分府人口数,列于表1。
表1 洪武、永乐、成化、嘉靖时期河南分府人口
资料来源:成化《河南总志》卷三至卷十一;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
说明:嘉靖三十一年开封府人口中含已划出的归德府人口。在《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中,我曾引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中分府户口数。这批数据遗失,该志在上海不可复查,故用嘉靖三十一年数据代替。
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还记载了正德十六年(1521年)河南口数为512万,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的记载中,还有嘉靖二十一年的口数509万。《明史·地理志》记载弘治四年(1491年)河南口数为436.5万。由此可见,正德以后,河南册载户口数开始下降。这与实际的人口变动是不相符合的。何炳棣将嘉靖年间的口数与洪武时期的人口数进行比较,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中国人口史的研究中,明清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口数量及人口增长速度,对于以后中国人口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何炳棣曾根据《后湖志》中所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人口”数,指出在150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登记数增加了1123万口,即73%;而南方各省,除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外,人口减少了1200万。加上西南各省的增加数,全国总人口才增加了3.3%。何炳棣从一个相当独特的角度解释南北方人口的不同变动趋势。他指出:“由于北方的土壤肥力不如水稻地区,不能指望能负担比它已承担的份额更高的赋税额;而在水稻地区已经逐步地、实际上是不可避免地将人们头上的劳役转移到土地上去。在中国北方,大部分劳役是直接向百姓征发的,因此原有的人口登记制度比南方维持更久。由于这些原因,北方各省的人口自然增长在官方的人口统计数中基本得到了反映。”至于南方,何炳棣认为:“在估量了各种因素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南方的人口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以比北方更快的速度增加。”
尽管何炳棣大致以洪武至嘉靖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作为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但认为实际的人口增长率可能较这一数值为高。据此,他得出了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中国人口已经达到1.3-1.5亿的结论。
从何炳棣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几点有益的启示:其一,明代人口确实是增长的,这一增长过程大致到1600年发展到顶点;其二,明代中期南方和北方的人口统计出现了差异,这一差异是地区间赋税制度不同的产物。然而,我们略感不满的则是,仅仅采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的两个年份数据对明代人口的增长率作出结论,未免失之轻率,何况何炳棣并未对嘉靖二十一年人口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有效的检验。另外,何炳棣认为南方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北方的说法未得到任何数据的证明,仅仅是一种假说。
对于这一未经严格验证的结论,大多数学者采取了赞成的态度。如赵冈认为:“绝大多数专家赞成何炳棣的观点,即明朝的人口在洪武二十四年6050万的基础上稳步增长……我们倾向于认为明朝的人口高峰出现在万历十八年(1590年)前后,其总数大致在2亿左右,因为完全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否定这样的假设:从洪武二十四年至万历十八年这相对安定的200年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会低于6‰。”对于这一假设,他没有提出任何相应的证据。
帕金斯作了一个区间相当宽泛的估计,其估计值在1.2亿到2亿之间。正因为这一估计区间过于宽泛,其上限值竟然是其下限值的1.67倍。这也就使得这一估计变得没有意义。更何况,帕金斯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观点。
在我看来,要对明代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作出准确的判断,必须对现存的明代历年人口数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区域性的人口数据作出恰当的评估。从这些分析和评估中,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一些有益的数据,并据此对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 北方人口的增长:河南与山东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明代人口的变动,分区研究显得比整体研究更为重要。由于洪武以后南方的大部分地区缺乏合乎标准的人口统计,我们的讨论主要以北方为重点展开。
1河南
兹将明代四个年份的河南分府人口数,列于表1。
表1 洪武、永乐、成化、嘉靖时期河南分府人口
资料来源:成化《河南总志》卷三至卷十一;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
说明:嘉靖三十一年开封府人口中含已划出的归德府人口。在《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中,我曾引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中分府户口数。这批数据遗失,该志在上海不可复查,故用嘉靖三十一年数据代替。
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还记载了正德十六年(1521年)河南口数为512万,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的记载中,还有嘉靖二十一年的口数509万。《明史·地理志》记载弘治四年(1491年)河南口数为436.5万。由此可见,正德以后,河南册载户口数开始下降。这与实际的人口变动是不相符合的。何炳棣将嘉靖年间的口数与洪武时期的人口数进行比较,显然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