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我第一次看的徐璐的文章,也是唯一一次
五年前第一次看,今天是第二次,5年了,不管了,发出来分享一下...
花火
ONE HH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
在那个集天下奇人怪人滥人狂人非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人为一炉的文科班,HH绝对特别,但还不算最特别。
最特别的那个家伙,在一个太阳很温和的夏天的中午,从五楼教室最后面的窗户飞身而下,义无反顾地做了自由落体运动,正砸在楼下红色的垃圾筒上。垃圾筒变了形,鲜血溅了一地。他姓张,为了考北京大学而复读了三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张北大”。第二特别的那个老兄在高考语文试卷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子曰: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然后扬长而去。这是尼采的句子,尼采是个疯子。第二天此君上了市报的头版并进入精神病院至今未归。他喜欢引用古人哲人的话,不管谁说的一律用“子曰”二字起兴,我们就管他叫“子曰”。他是我和HH的铁哥们。
而HH,高三时混着混着却也成功保送上了本市最著名的大学,因为他作为一个文科生居然动不动就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中得一等奖。学的是热门专业国际金融,据说拿的还是一等的奖学金,在学生会这种虚拟官场也干得游刃有余。所以说,这还是个清醒的家伙,大致知道生活是个什么东西。
也附带着说说我吧。除了一年如一日地逮机会逃课和考试从来是倒数前三名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与人争狠斗气,没有患得患失的感觉。这让我的做着个不大不小的官的爸爸感到很绝望。
说HH特别不是吹的,当时他在学校也算声名显赫。第一,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数学天才。第二,他的车后座曾经载着校花招摇过市。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吉他弹得一级棒的摇滚乐中毒者。一所重点高中里出现一个摇滚男孩,怎么看都显得鹤立鸡群。
使HH彻底出了大名的是高三那年学校的元旦联欢会。那天HH戴着墨镜,特像个盲人,在旧旧的黑色牛仔裤外套了条花哨刺眼的肥大短裤。演唱前他扶着墨镜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在撒谎,还是我的眼睛在撒谎”,这句话说得莫名其妙。也明显与喜庆的辞旧迎新的日子不和谐。然后HH抱着把吉他开始高唱Nirvanna的《薄荷茶》,上蹿下跳,声嘶力竭,与平时相比,面目全非。学校租的场子很豪华,音响效果出奇的好,他弱智般地嚎叫着,非常忘情,得到了从看台上飞来的三个可乐罐和一个苹果,还有一片嘘声和尖叫声。HH倒是坚持嚎叫到了最后一个音符,并完全以一派胜利者的风范扛着吉他心满意足地下了台。
学校领导异常愤恨,新年一过便追究到我们班里:谁把这个节目报上去的?——那时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就是“子曰”。他在上报节目时写的是“男高音独唱:捷克斯洛伐克民歌《薄荷茶》”。 TWO 高一还在念理科的时候,我和HH在一个班,子曰在另一个班,但什么也阻隔不了我们的臭味相投。我们三个都热衷于逃课,经常相会在电脑室,他们鏖战于帝国时代,我在一旁看蔡志忠漫画。
我们成了著名的三剑客。我们互相的评价是:HH——浪子,子曰——夫子,我——傻子。
HH确实聪明。
我就没见过他好好学习,我混他也混,可我的数学从来没及过格,而HH的数学从来就没失过手。
也许有一点点遗传的原因。HH的妈妈是个小厂子的会计,HH会走路了就会玩算盘,会说话了就会背乘法口诀表。HH说他妈妈是一个脸色苍白笑容温柔的女人,死得很早。
HH的爸爸对什么人都和和气气,做事却有点孩子气的慌慌张张,在他身上找不出一点HH果断强悍的男子汉作风。他是个不太成功的小商贩,做过各种小生意,最后在90年代中期稳定下来,开了个卖磁带和CD的音像店。我想HH就是在这时候得到了摇滚乐的启蒙。
第一次看HH唱摇滚,那种感觉就叫“震撼”。
那还是高一逃课最凶的一段时间,我在外面玩,竟然三天内丢了两辆自行车。被老爸知道后大骂了一顿“猪脑袋”“败家子”“丢了祖宗八代的脸”……我看不得他那张冬瓜脸就跑了出来。
五年前第一次看,今天是第二次,5年了,不管了,发出来分享一下...
花火
ONE HH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
在那个集天下奇人怪人滥人狂人非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人为一炉的文科班,HH绝对特别,但还不算最特别。
最特别的那个家伙,在一个太阳很温和的夏天的中午,从五楼教室最后面的窗户飞身而下,义无反顾地做了自由落体运动,正砸在楼下红色的垃圾筒上。垃圾筒变了形,鲜血溅了一地。他姓张,为了考北京大学而复读了三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张北大”。第二特别的那个老兄在高考语文试卷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子曰: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然后扬长而去。这是尼采的句子,尼采是个疯子。第二天此君上了市报的头版并进入精神病院至今未归。他喜欢引用古人哲人的话,不管谁说的一律用“子曰”二字起兴,我们就管他叫“子曰”。他是我和HH的铁哥们。
而HH,高三时混着混着却也成功保送上了本市最著名的大学,因为他作为一个文科生居然动不动就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中得一等奖。学的是热门专业国际金融,据说拿的还是一等的奖学金,在学生会这种虚拟官场也干得游刃有余。所以说,这还是个清醒的家伙,大致知道生活是个什么东西。
也附带着说说我吧。除了一年如一日地逮机会逃课和考试从来是倒数前三名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与人争狠斗气,没有患得患失的感觉。这让我的做着个不大不小的官的爸爸感到很绝望。
说HH特别不是吹的,当时他在学校也算声名显赫。第一,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数学天才。第二,他的车后座曾经载着校花招摇过市。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吉他弹得一级棒的摇滚乐中毒者。一所重点高中里出现一个摇滚男孩,怎么看都显得鹤立鸡群。
使HH彻底出了大名的是高三那年学校的元旦联欢会。那天HH戴着墨镜,特像个盲人,在旧旧的黑色牛仔裤外套了条花哨刺眼的肥大短裤。演唱前他扶着墨镜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在撒谎,还是我的眼睛在撒谎”,这句话说得莫名其妙。也明显与喜庆的辞旧迎新的日子不和谐。然后HH抱着把吉他开始高唱Nirvanna的《薄荷茶》,上蹿下跳,声嘶力竭,与平时相比,面目全非。学校租的场子很豪华,音响效果出奇的好,他弱智般地嚎叫着,非常忘情,得到了从看台上飞来的三个可乐罐和一个苹果,还有一片嘘声和尖叫声。HH倒是坚持嚎叫到了最后一个音符,并完全以一派胜利者的风范扛着吉他心满意足地下了台。
学校领导异常愤恨,新年一过便追究到我们班里:谁把这个节目报上去的?——那时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就是“子曰”。他在上报节目时写的是“男高音独唱:捷克斯洛伐克民歌《薄荷茶》”。 TWO 高一还在念理科的时候,我和HH在一个班,子曰在另一个班,但什么也阻隔不了我们的臭味相投。我们三个都热衷于逃课,经常相会在电脑室,他们鏖战于帝国时代,我在一旁看蔡志忠漫画。
我们成了著名的三剑客。我们互相的评价是:HH——浪子,子曰——夫子,我——傻子。
HH确实聪明。
我就没见过他好好学习,我混他也混,可我的数学从来没及过格,而HH的数学从来就没失过手。
也许有一点点遗传的原因。HH的妈妈是个小厂子的会计,HH会走路了就会玩算盘,会说话了就会背乘法口诀表。HH说他妈妈是一个脸色苍白笑容温柔的女人,死得很早。
HH的爸爸对什么人都和和气气,做事却有点孩子气的慌慌张张,在他身上找不出一点HH果断强悍的男子汉作风。他是个不太成功的小商贩,做过各种小生意,最后在90年代中期稳定下来,开了个卖磁带和CD的音像店。我想HH就是在这时候得到了摇滚乐的启蒙。
第一次看HH唱摇滚,那种感觉就叫“震撼”。
那还是高一逃课最凶的一段时间,我在外面玩,竟然三天内丢了两辆自行车。被老爸知道后大骂了一顿“猪脑袋”“败家子”“丢了祖宗八代的脸”……我看不得他那张冬瓜脸就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