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俊晓 记者 杨红岩)据省**厅**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自去年5月1日实施“醉驾入刑”一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酒驾犯罪行为13978起,其中酒后驾驶12351起,醉酒驾驶1627起,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同比分别下降31.26%和23.29%。
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施行,其中新增“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酒驾驶这一危及公众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由行政管理转为刑事处罚,醉酒驾驶者的违法成本随之加大。也就在当天,全国各地集中开展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治理行动。随后,全国“醉驾入刑”第一案在河南省舞钢市产生。2011年5月1日20时40分,舞钢市的苟广挥(化名)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醉驾入刑”不仅有力打击了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也有效维护了全省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唤醒和提高了公众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据警方调查,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初步成为社会共识,“我开车了”成为热门“挡酒词”。一个法律条文彻底改变了一种社会行动,“醉驾入刑”可谓典范。
据省**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历来非常重视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我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3.5%,罚款处罚31.3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8万本。在**部考评中,河南省**机关查处的酒后驾驶总量居全国第一,综合成绩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