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粒子守恒和普适规范转换》
(Conservation of Heavy Particles and Generalized Gauge Transformations),
李政道和杨振宁, 《物理评论》, 98, 1501(1955)
[T. D. Lee and C. N. Yang, Phys. Rev. 98, 1501 (1955) ]
自1952年我们合作初次分手后,至1955年才再次合作,而这再度的合作,其第一篇文章就是反对杨振宁刚刚完成的“杨—密尔斯同位旋规范场”文章的基本观点。显然,这篇1955年反“杨-密尔斯同位旋规范场”的文章绝对不会是杨振宁带的头。杨振宁自称“90%是他起的头,他做的主要突破,他执笔写的文章”的大话,实在很难自圆其说。
既然,杨和密尔斯1954年《同位旋守恒和同位旋规范不变性》的出发点是完全错误的,那为什么“杨—密尔斯规范场”会成为对当代物理极重要的贡献呢?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虽然杨和密尔斯1954年的文章出发点是不对的,可是他们由此而写出了“杨—密尔斯规范场”方程式。这方程式不能用在同位旋上。但是20年后,略加推广,用在夸克间的色动力学作用上是完全准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50和60年代,杨和密尔斯规范场的文章并不受物理学界重视的原因。
无疑的,杨振宁是第一流的数学物理学家。可是我和他合作的文章都是以物理为中心和重点的,因为这和我的科学工作的特性和风格比较相合。
虽然1955年我们再度合作,可是我还是保持1952年自己的决定,除非杨振宁提出要求,并经过我考虑同意后,否则不与杨振宁合作。我们1956年宇称不守恒论文的合作,也是经过杨振宁要求后,我才接受的。因为我很不想重复1952年那次相当尴尬的经历。同时,我也一直有一种潜在的意识,要警惕杨振宁对我提出的要求,提醒自己应该小心地对待他的要求。
1956年我和杨振宁合作的宇称不守恒论文写出后,我们不仅开拓了物理学的一个新大陆,也震动了整个物理学界,使他们去重新检查所有以前认为已经了解的物理,尤其是它们的对称性的理论基础。无数新的理论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更多的新的实验观察也需要我们分析。这一切像潮水似的一个浪、一个浪地冲击过来。紧张的研究工作和物理学的高速发展,使我疏忽了1952年我自己建立的那项警惕。我和杨振宁的合作自然而然地就密切起来了。但是1952年我瞥见的阴影,终于在十年后的1962年显现,造成我和杨振宁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分手。当年的悲剧可能在50年代初的时候就已经播下了种子。
1948-1956年,在合作写了宇称不守恒的文章以前的八年中,我们合作了六篇文章,是我在同时期所有的论文之少数,仅占三分之一弱。
在1956年写了宇称不守恒的文章以后, 1956-1962年六年中我们合作了二十多篇论文,占我在同时期所有论文的二分之一强。这二十多篇文章可分作三个大领域:
第一个领域是关于对称和不对称的各种现象的分析,是在因宇称不守恒的发现而新开拓的物理领域中做的研究工作。
第二个领域是统计力学和多体问题,属于我和杨振宁1952年统计力学合作领域的扩展。
第三个领域是高能中微子物理和从高能中微子领域推进至中间玻色子的分析研究。
高能中微子领域始于1959年。在高能物理、粒子物理和加速器物理这几个领域中,高能中微子、高能质子和高能电子,三者有平行的重要性。1962年莱德曼(L. Lederman)、史瓦兹(M. Schwartz)和斯坦伯格(J. Steinberger)用高能中微子实验发现和证明了第二代中微子,即μ中微子的存在,因而共获1988年诺贝尔奖。在这个专业领域里,众所皆知,从1959年开始以来,我是高能中微子理论界的领袖。高能中微子研究领域的创建人史瓦兹在1972年发表了下面的回忆叙述 [19]:
“哥伦比亚的中微子实验的开头,起源于在普平(Pupin)实验室八楼的一个日常喝咖啡的休息时间。每天,在那儿,老师和研究生们快乐地相聚半小时,放松他们日常的工作。这正是新(和旧)观念讨论的地方,经常是由李政道(T. D. Lee)活跃地带头在黑板前讨论。
“在1959年11月一个星期二的下午喝咖啡休息时,我恰好到得稍晚,我发现已有活跃的一群人围绕着T. D.(政道,这是我们通常对李政道的称呼)讨论什么是最好的方法去研究高能量下的弱作用。在黑板上写着很多不同种可能的反应,用了所有知道的粒子——电子、质子、中子。可是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那天晚上,忽然我想到,这是很简单的,只需要用中微子。因为中微子的作用很弱,所以一切它们的作用是弱作用。第二天早晨,我奔到李政道的办公室……。”
很清楚,高能中微子领域的最早开端与我有密切的关系,而与杨振宁无关。上面已经提到了1956-1962六年中我和杨振宁合作的二十多篇论文,可分做三大领域。我现在再总结一下,第一个领域的开始是宇称不守恒,而宇称不守恒的突破思想是我1956年4月独立做出的,与杨振宁无关。第二个领域是属于我和杨振宁1952年统计力学合作领域的扩展,而1952年我们合作的带头第一篇文章有两个定理,主要是我证明的。第三个领域的开始是高能中微子领域,而这高能中微子领域的最早开端又是与我有密切关系,与杨振宁无关。
既然是二人的合作,应该根本没有必要去强调是谁先谁后,谁主谁辅。可是今天杨振宁怎么能自称我们的合作工作,90%是他起的头,是他做的主要突破,是他执笔写的文章呢?
一般物理论文谈不上什么突破。只有在一个新的、重要的、大的领域的开始,才会有突破的工作。可是假使这突破工作的论文有合作者,除非的确另有确实的事实证明,这突破的贡献理应属于所有的合作者。
从1982年一直到今天,杨振宁置人证和已有的文献记录这些铁一样的事实于不顾,将当初他反对宇称不守恒的突破想法变成为我反对,硬要将我的贡献化为他的贡献,用这样可笑的做法来贬低和抢夺我的贡献,实在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