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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金川治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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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平定后,清政府对包括两金川在内的整个嘉绒地区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1楼2012-07-28 11:46回复
    (一)惩处土司头人,分发金川民众。
    金川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将大金川土司索诺木兄弟、大小头人及其家属共二百五十余人,分批押解赴京。后经刑部审议,索诺木、莎罗奔冈达克等十二名要犯被凌迟处死,索诺木之母阿仓等十九人处以斩刑,其家口中未成年者永远监禁,其余的人均赏给厄鲁特、索伦、三姓及功臣为奴。
    战争中投降的两金头人,除一些立功受赏者外,清廷认为均不便仍留住当地。于是清政府将他们及其家属也押解到京。据载,清政府曾把从金川解赴北京的一百八十九名嘉绒藏族,按照回人入旗例编一佑领,归入内务府正白旗,交键锐营大臣管辖,在香山附近令他们建碉居住。
    两金川百姓在战争中投降者甚多,三路前后投出共二万多人。阿桂将他们分别赏赐、安插在绰斯甲、革什咱、梭磨、卓克基、从噶克、丹坝、明正、木坪、布拉克底(巴底)、巴旺、鄂克什(沃日)。瓦寺十二土司及杂谷屯练等地方分散统治。对于在此役中自行投降或被拘留送往成都的金川百姓,阿桂奏请分别对待。具体规定是,在乾降三十七年投降及四十年投降而其家室被土司、头人迫害的人,交明亮、桂林等酌量分住在两金川屯垦;凡是乾隆三十八年间投降的人,分给附近土司收管、安插;对于乾隆四十年内因官兵四面围困而投降者,不准留住当地,解京分赏。
    这样,两金川旧有之势一去不复返。这次战役后,两金川幸存者,“皆系节次攻剿、歼戮之余,久知大兵利害,已不患其滋事”了。
    


    2楼2012-07-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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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定嘉绒各土司定期到京朝觐,以怀柔笼络手段加强对嘉绒各土司的控制。
      金川之役后,清高宗规定嘉绒各土司等与蒙古土尔扈特王公、扎萨克、回疆大小伯克等一样,定期进京朝觐。早在乾隆三十九年,高宗即指示阿桂等人:“欲俟两金全定后,令各土司仿照回部伯克之例轮流入觐。使其扩充知识,得见天朝礼法。”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第一批嘉绒朝贡者木坪、瓦寺等土司到京朝见清高宗,以后嘉绒各土司轮班到京朝见。这样,一方面让众土司得见“王会辐辏、益生震叠”;另一方面使他们目睹祖国“幅员广阔,人民富饶”,从而“同心向化,倾心归附”。
      与此同时,清政府对这次在战争中恭顺、效力的土司大加赏赐,提高他们的职位。金川平定后,阿桂对出力勤劳的十二土司、士舍、头人共七十多名,屯土各弁及两金川投降立功的头目共四十余名,赏以银两。清政府的后五十名功臣图像中,也有不少嘉绒土司和头人。因梭磨土司特别出力,由安抚司升为宣慰司。巴旺、布拉克底因从征小金川有功,清政府以巴底安抚司印信归巴旺掌管,再加赏布拉克底土司宣慰司之职。
      


      3楼2012-07-2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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