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坚持住,雅利安人的胜利定会来到
以下是党的纲要:
1.我们主张全体日尔曼人在各民族自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2.我们主张日尔曼人民享有与其他民族同等的权利,废除凡尔赛和德国之间的和平条约。
3.为维持我们人民的生计和解决人口过剩问题,我们需要土地和领土(殖民地)。
4.只有我们的同胞才能成为公民,只有日尔曼血统有不劫持教条的人才是我们的同胞,因此,犹太人不能成为我们的同胞。
5.不是公民的人只能作为外国人居住在德国,必须遵守外侨法。
6.选择政府和决动国家法律的权利只在于公民。因此,我们主张无论在中央政府还是省、市政府,都不能有任何性质的公共机关由非公民所控制。我们反对只有利于政党、而不考虑身份品格和能力任命人选的腐败一会制度。
7.我们主张国家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每个公民能够体面的生活和挣得生活必需品,一旦全体公民的生活得不到可靠保障,即必须强制外侨(非公民)离开德国。
8.禁止非日尔曼人的进一步稳居。我们主张,自1914年8月2日以后进入德国的所有非日尔曼人立即离开德国。
9.全体公民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10.每个公民的首要义务是进行脑力或体力的劳动,任何个人不准从事以集团利益违反全民利益的任何事业。
因此我们主张:
11.禁止一切非法收入和非来自劳动所的的收入,打破利息奴役制。
12.因为每一场战争都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可怕的牺牲,所以凄切发战争财的行为都必须被认为是多人民的背叛。因此我们主张没收一切从战争中摄取的利益。
13.我们主张一切托拉斯国有化。
14.我们主张大企业实行分红制。
15.我们主张更多地增加老年人的抚恤金。
16.我们主张创造和维持一个道德高尚的中产阶级,将大商店收为地方团体所有,低价租给小手工业者。确保小手工业者提供国家、省市所需要的物品应列入几待考率的事项。
17.我们主张根据国民的需要进行土地改革,制定法律条例,剥夺为共同目的所需要的私人土地、而不付任何补偿,废止土地出租、禁止土地投机。
18.我们主张向从事损害工益活动的人进行坚决斗争。
19.我们主张用日尔曼公法代替罗马法。
20.为使每个有能力、勤奋的日尔曼人能够得到较高的教育,进而获得上升到领导地位的机会,国家必须把组织起全民文化体制作为己任。所有教育机构的课程应适应现实生活。学校必须从一开始就对学生进行国家观念(公民学)的教育,我们主张,具有特殊才能的贫家子弟,由国家负担他们的学习费用。
21.国家有责任帮助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通过实行强制体育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尽一切可能鼓励建立与青年教育有关的各种组织。
22.我们主张撤消常规军、增民军。
23.我们主张合法竞选,反对通过欣慰报道精心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为了能够建立起一个德国国家欣慰报道体系,我们主张:
(a)所有用德语出版的报纸的编辑人员及其助手,应当是德国公民。
(b)非德国报纸,只能在获得德国政府比准后才能出版,它们不能用德语排印。
(c)依法禁止非日尔曼人获取能以任何形式影响德国报纸的财源,我们主张对违犯此发者,将予以惩处,立即封闭报馆,并将非日尔曼人违法者驱逐出境。
报纸违犯公共利益者,封闭。我们主张,以合法的行动反对对我国公民具有分裂性作用的那些文学艺术倾向,任何公然违反上述主张的团体组织将予以解散。
24.我们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但只限于不危害日尔曼民族的存在和道德,伦理标准。
25.为执行此纲领,我们坚持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即由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国会及其附属机构组成的绝对权威。

以下是党的纲要:
1.我们主张全体日尔曼人在各民族自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2.我们主张日尔曼人民享有与其他民族同等的权利,废除凡尔赛和德国之间的和平条约。
3.为维持我们人民的生计和解决人口过剩问题,我们需要土地和领土(殖民地)。
4.只有我们的同胞才能成为公民,只有日尔曼血统有不劫持教条的人才是我们的同胞,因此,犹太人不能成为我们的同胞。
5.不是公民的人只能作为外国人居住在德国,必须遵守外侨法。
6.选择政府和决动国家法律的权利只在于公民。因此,我们主张无论在中央政府还是省、市政府,都不能有任何性质的公共机关由非公民所控制。我们反对只有利于政党、而不考虑身份品格和能力任命人选的腐败一会制度。
7.我们主张国家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每个公民能够体面的生活和挣得生活必需品,一旦全体公民的生活得不到可靠保障,即必须强制外侨(非公民)离开德国。
8.禁止非日尔曼人的进一步稳居。我们主张,自1914年8月2日以后进入德国的所有非日尔曼人立即离开德国。
9.全体公民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10.每个公民的首要义务是进行脑力或体力的劳动,任何个人不准从事以集团利益违反全民利益的任何事业。
因此我们主张:
11.禁止一切非法收入和非来自劳动所的的收入,打破利息奴役制。
12.因为每一场战争都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可怕的牺牲,所以凄切发战争财的行为都必须被认为是多人民的背叛。因此我们主张没收一切从战争中摄取的利益。
13.我们主张一切托拉斯国有化。
14.我们主张大企业实行分红制。
15.我们主张更多地增加老年人的抚恤金。
16.我们主张创造和维持一个道德高尚的中产阶级,将大商店收为地方团体所有,低价租给小手工业者。确保小手工业者提供国家、省市所需要的物品应列入几待考率的事项。
17.我们主张根据国民的需要进行土地改革,制定法律条例,剥夺为共同目的所需要的私人土地、而不付任何补偿,废止土地出租、禁止土地投机。
18.我们主张向从事损害工益活动的人进行坚决斗争。
19.我们主张用日尔曼公法代替罗马法。
20.为使每个有能力、勤奋的日尔曼人能够得到较高的教育,进而获得上升到领导地位的机会,国家必须把组织起全民文化体制作为己任。所有教育机构的课程应适应现实生活。学校必须从一开始就对学生进行国家观念(公民学)的教育,我们主张,具有特殊才能的贫家子弟,由国家负担他们的学习费用。
21.国家有责任帮助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通过实行强制体育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尽一切可能鼓励建立与青年教育有关的各种组织。
22.我们主张撤消常规军、增民军。
23.我们主张合法竞选,反对通过欣慰报道精心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为了能够建立起一个德国国家欣慰报道体系,我们主张:
(a)所有用德语出版的报纸的编辑人员及其助手,应当是德国公民。
(b)非德国报纸,只能在获得德国政府比准后才能出版,它们不能用德语排印。
(c)依法禁止非日尔曼人获取能以任何形式影响德国报纸的财源,我们主张对违犯此发者,将予以惩处,立即封闭报馆,并将非日尔曼人违法者驱逐出境。
报纸违犯公共利益者,封闭。我们主张,以合法的行动反对对我国公民具有分裂性作用的那些文学艺术倾向,任何公然违反上述主张的团体组织将予以解散。
24.我们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但只限于不危害日尔曼民族的存在和道德,伦理标准。
25.为执行此纲领,我们坚持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即由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国会及其附属机构组成的绝对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