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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心不复 ◇ 沿着旧地图,找不到新大陆 [2012新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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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此帖禁水。请不要发表任何意见


1楼2012-08-08 22:16回复

    格式帖:
    1) 本吧格式为 :′ 旧心不复 ◇ xxxxxx
    2) 凡是格式错误者,时间穿越者该帖删除。
    3) 违反三次格式会给予适当的处罚。
    水帖:
    1) 同样的招亲帖请不要发两次,这样的情况被视为水帖。
    2) 禁止发讨论个人问题帖、聊天帖、GD帖、求粉帖等无意义帖子。
    3) 开水贴者删除该贴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扰乱吧内秩序贴:
    1) 扰乱吧内秩序和气氛的帖一律删除。
    2) 去别吧蓄意闹事的本吧会员直接踢会员。
    3) 上述情况全部按当时情况轻重处理。
    顶贴:
    1) 禁止挖坟,违者封ID三天。
    2) 请多顶娱乐帖,招亲帖,不要出现点击率高,回复率是零的现象。
    会员:
    1) 请各位穿皮回帖或发帖。
    2) 只有本吧会员才可以申请相关职位。

    


    2楼2012-08-0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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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帖标准:
      招亲吧严禁任何攻击、诋毁,谩骂,抹黑招亲吧的帖子出现。
      发帖者即时封号封IP,没完没了者将打入黑名单。
      1) 广告贴+宣传帖 删
      招亲吧拒绝任何与招亲无关的广告和各类形式的宣传,一切非外交ID所发的宣传贴均做删帖处理。
      2) 恶意刷屏+灌水 删
      恶意刷屏的帖子和毫无质量的灌水(类似抢楼帖除外,不带前缀的帖子,视具体内容酌情而定)。
      3) 恶意比较+攻击他人 删
      恶性比较和无端攻击他人的帖子。
      4) 不负责任的爆料+掐架 删
      没有任何依据的随意爆料,易引起纷争的帖子和无理掐架。
      5) 攻击诋毁会员组织 删
      对会员无中生有的诋毁及攻击。
      非必要情况,删帖时吧主不做任何特殊说明,如网友对被处理帖有异议,请在帖子被处理三天内发纸条,新开的询问删帖原因一律删除,被删帖过期后不再受理。

      


      3楼2012-08-0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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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亲吧直通快车:
        公告:http://tieba.baidu.com/p/1780181484
        申精区:http://tieba.baidu.com/f?kz=1030331131
        申请删帖区:http://tieba.baidu.com/f?kz=103032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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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声明处级外交图文区:http://tieba.baidu.com/f?kz=104192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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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2-08-0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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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亲吧组织人员:
          吧主:@☆习惯自己★ @Ruleヽ安小然
          小吧:@招亲吧吧务组
          [本吧暂时不聘吧主,欢迎申请小吧/图编/视编]

          


          5楼2012-08-0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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