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实行错役制的目的,是以束缚将士家属为人质的手段,控制出征的将士,防止他们
叛逃。建安二年(公元197年),,本来投降了曹操的张绣又起兵反叛,事后曹操总结教训说:“吾降张绣等,失不便取其质,以至于此。”(10)意思是说如果掠取张绣及其士兵们的家属为质任的话,他就不会叛变了。正元二年(公元255年),,镇守淮南的镇东将军毋丘俭和扬州刺史文钦作乱,因为大部分“淮南将士父母妻子皆在内州”为质任,他们没有参与叛乱,只有那些家属在淮南的少数“新附者”才随其作乱(11)。
。
。
曹魏实行质任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
首先是曹魏的军队将士来源复杂。曹操起兵时,兵力有限,实力不足,故而荥阳汴水一
战败于董卓。后来和曹洪到扬州召募一批士兵,也只有三千人。在军阀混战过程中,为了扩
充兵力,发展军事力量,曾不断收编降卒为兵。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曹操收降了青州黄
巾军百余万口,组建了“青州兵”。这支部队在其以后的南征北伐战争中,起了重要作用。曹操占领充州后,以吕虔为泰山郡守,虔遂发兵围剿亡匿群山中的逃亡农民,武装他们,组
编成“泰山兵”,这支军队在战争中也起了重要作用。曹操另一部将汝南郡守满宠,在汝南
地区围剿袁绍残余势力,收编降卒二千人,组建成“汝南兵”。前面提到的“冀州兵”,则是以袁绍的冀州降卒组建的。无论是青州兵、泰山兵、汝南兵还是冀州兵,由于都是从敌对阵营中转移过来的,曹操对他们颇为猜忌,很不放心。朱灵率冀州兵南下守许南,临行前,曹操告诫他说:“冀州新兵,数乘宽缓,暂见齐整,意尚怏怏”(12)。表现了他对这支部队的
戒备心理。因此为了控制这几支部队,就强制他们的家属为质任,实行集中管理,加以监视,使将士与家属相互制约,以防反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