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天空是泼了墨的一般黑。半个月亮隐藏在云层里面,有着淡淡的光晕。而窗子里面亮着灯,台灯的橘黄色的光和电脑屏幕莹白色的光将外面的漆黑隔绝起来。
刘思麒将自己埋进了文件堆里,案头的烟灰缸已经放满了烟头,他刚刚点燃了一只新的烟,放进嘴里猛然地一吸,然后吐出几串烟圈,几秒钟过后就消失在空气中。
在别人看来,徐子期最喜欢亲近他,依赖他,时时刻刻都跟在他身后。但是谁都不知道,其实是自己在依赖着徐子期。
他没有爱人,部队就是他的家,他的兵就是他的一切,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他的知己。那是常人永远无法感同身受的感情,一种大爱的感觉。
他还记得那个浑身浴血的拥抱,绝望的、又温暖的一个拥抱,美好、难忘,胜过一切恋人的情话,刘思麒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是刻在记忆深处的一副历史画卷。
人与人之间的情分其实是很微妙的,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交集并不多。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他身边总是会跟着一只小狼崽。刘思麒开始习惯他的存在,或者说是把他当生命中的一部分。
“子期,我要带你去打一场大仗。”他记得他那时习惯性地呼噜了一下徐子期毛茸茸的脑袋,对方挣扎了一下,将头偏过去,却又在听到后半句话之后雀跃地跳起来。
“是演习吗?”徐子期板着手指,头仰起来,乌溜溜的眼珠子转了几转猜测道。
“演习只有成败,而这次只有生死!”刘思麒正色道,“这次也是配合当地边防武囧警搜索格杀一队毒匪。我们的目标是一个军事化管理的专业制毒以及贩卖团伙,他们的头儿曾经是越南的军官。”
“我真的可以参加?”徐子期的眼睛熠熠生辉,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兴奋得脸颊有些微红,拳头紧紧地握住,一副表决心的样子。
“当然可以,兔崽子。算你运气好,本来是轮不到你的,是张溢之刚刚伤愈归队不到一周,按规定暂时不能参加这样高烈度的行动。不过,你的实力全队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也不是傻子,把命交到一个菜鸟手里。”刘思麒的双手在地上撑住,一下子灵活地跳起来。
这动静吓得几米之外的麻雀扑棱棱地飞走了,这让一直用眼神调戏它们的徐子期颇为不满,他抬脚就给了始作俑者一脚,对方不经意地躲过,小狼崽的作战靴只略过一片衣角。
“你害怕吗?刚来几个月就要参加如此危险的行动,走之前每个人都要写遗书的!”刘思麒突然问,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是对于第一次参加任务的新南瓜,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沟通一下。不,不是有必要,是必须。
“其实我怕死,因为我更喜欢活着。我不应该死的,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