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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厂县副局长李晓轶为何毁约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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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父子、叔侄之间的一起房产买卖纠纷案。人,在利益面前往往暴露本性,此案件一个当事人就是大厂回族自治县机要局副局长李晓轶,他为谋取一处房屋将“被拆迁”的期望可得利益,不顾血缘亲情,毁约争房产。
  2000年12月2日,李晓轶将其父李河名下的一处房产及《集体土地使用证》一并转让给其堂兄弟李连城(李河的侄儿)所有,转让价为16000元。时隔12年后的2012年7月23日,李副局的父亲李河将其侄儿李连城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住房及院楼,清除其自建的库房4间及地上附着物。庭审期间,李河认为诉讼不利,撤回了诉讼。今年9月10日,李河再次提起诉讼,并将其儿子李晓轶一并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儿子与其侄儿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为什么撤诉后又重新起诉呢?明眼人都可看出这位官员父子串通一气上演的反悔闹剧。在金钱利益面前,亲情道义视如粪土,作为党员干部,更是令人不齿。


IP属地:山西1楼2012-11-28 11:14回复

    双方所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
      据李连城说:“早在2000年之前,李河一家人为儿子新婚购置新房,为凑够房款就有意出售转让他们在大东关村的一处房产。随后,李河的妻子尹雪芬找到我本人说想把房子卖给我,并由尹雪芬本人找到了中证人李连生,妻儿二人将我约至李连生家中,由中证人起草了房产转让书,协议内容为,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李晓轶同意将住宅和宅基地及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及李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并转让给乙方李连城所有,转让金额经双方协商为16000元。”


    IP属地:山西2楼2012-11-2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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