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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只是,路过幸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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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如海市蜃楼般的接近 莫小离
原来就是这所大学啊,轻轻地吸了口气,活着,真好。
真的没想到,我仍有再进校园的机会,果然,上帝是不会抛弃一个对生活存有希望的人啊。
我叫莫小离,因为身体的原因,当年我不得不离开美丽的校园,从此在那黑白分明的世界里,与医生们一起与死神拔河,不过,很幸运,我赢了。当我又能和其他人一样,在阳光下自由呼吸生命气息的时候,我决定重回校园,而我选择这所学校不止是因为它的名气,更重要的是,这所学校,我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个我熟悉却并不认识的人…… 程莫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去美国哈佛深造的机会,而留在了学校读研究生,因为,这里是小荻生活过的地方;这里,有小荻的影子;这里,有着我和小荻那不曾交集的回忆……
凌七七最终去了美国。到现在,我仍记得她临走时,倨傲地对我说:“程莫,你记着,是我凌七七不再喜欢你而抛弃你,你明白吗?主动权,是掌握再我的手上!你才是被抛弃的那位,明白吗?”
我知道,凌七七无法容忍我心中有着别的女孩,更何况,倨傲的她无法容忍自己败给一个那么平凡的女生,而且,是个死人!当她用这句话来形容小荻时,我,程莫,一个从小到大都未打过人的男生,生平第一次,给了她一个耳光——为了小荻,不过,我知道小荻是不会怪我的,不是吗?小荻,是你让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 莫小离
入校后,我依旧选择自己原来所读的专业,女生学计算机的好像不多吧?我笑着摇摇头。
虽然这所学校我并不曾呆过,但是,我依然觉得她带有一丝亲切与熟悉,也许是因为我所要找的那个人,就在这里吧。
在这所校园里,我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宁静,亲切,也没有人打扰——我本就不是个喜欢喧闹的人。而且,因为学业耽误了有好一阵了,因此我不得不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查阅着那些古老的计算机名词。在布满尘埃的书架上,我会看到一个个手指印,显眼却不突兀。我把手印上去,笑了,原来这令多数人感到枯燥的一角,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啊!呵呵,不认识的人,你好! 程莫
温暖的阳光洒在桌面上,小荻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了。
小荻走后,我便不大爱说话了,而图书馆则是我常去和爱去的地方,我总是坐在小荻曾坐过的位子旁,抱着那厚厚的计算机词典,一边看一边想象着小荻在一旁的样子,很温馨。
我尽力尝试着不再悼念着过去,因为我知道,小荻一定不喜欢看到一个颓废的我,在她眼中,我应该永远都是个阳光开朗的人。只是,长久养成的习惯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得过来,比如说,我依然常常的想念你;我依然不爱说话;我依然爱守在你的座位旁边;我依然像你当初做的那样,把信塞到那厚厚的书里——信里,是我对你的思念与回忆…… 莫小离
今天,在那厚厚的词典里,我发现了一封信,没有称谓,没有署名。在字里行间中,我读出了信里那浓浓的情意,那是一份对逝去的爱人的回忆呵。
抑扬顿挫的字体,我知道这一定是个男生。我突然很想知道,那个写信的男生到底是谁。他这么细心地把自己喜欢那个女生的心事用写信的方式记录下来,然后悄悄埋在这里。要不是那些架子多年没有人光顾,也许我也不会发现那些信。要不是我需要查阅这些古老的计算机名词,我也不会发现这些信。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想,在这个架子上,一定有很多这样的信,不过,我并没有去找寻,因为我有一种冲动,希望慢慢地,追寻他们回忆的脚步,重现当时那美丽的场景……我看向我所坐的地方,呵呵,原来那就是信中所写的那个女生常呆的地方,那她的旁边不就是……呵呵。
我犹豫着该不该把信拿走,不知为什么,拿着信,我有种酸酸的幸福感。最终,我还是把它小心地夹回原来的那本书里,虽然很美,但那份回忆并不是属于我的。 程莫


IP属地:江苏1楼2012-12-23 22: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