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制药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主要生产中成药的公司,董事长为刘文。2003年1月,刘文代表公司去外地参加**展销会,认识了某药材公司经理陈永,二人就购买天然牛黄达成协议,并约定由刘文于4月派人去药材公司取货。刘文回去后,将此事告诉经营药材商店的弟弟刘武,为其开具了医药公司的介绍信,并让其以制药公司的名义开具一张50万元的银行汇票。刘武于约定日期去取货,刘武取货后自行卖出,获利20万元,给刘文5万作为酬金。制药公司的经理刘刚偶然得知此事,便在董事会会议上作了汇报,但其他董事碍于刘文的情面没有对此事处理,刘刚又向监事会作了反映,监事会要求刘文向公司赔偿20万元的损失,刘文不予理睬,甚至威胁下次股东会上罢免这些监事的职务,监事遂向法院起诉,刘文辨称自己只是为弟弟搭桥,并未亲自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