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原中联商厦职工,关于我商厦法人姚**自99年3月2日调入商厦,于2000年在商厦另起炉灶组建自己的民营公司,从此以姚**为核心的民营公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和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商厦1185名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我就讲这一事实面向于世,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将原本属于我们职工的利益得到补偿。
一.玩空手道伪造“闲置土地”
在2001年—2002年期间姚讲中联商厦配套占地3729.54平米土地伪造成闲置土地,并以安置中联200名职工为由,他一份一文没掏便转入民营公司的名下,并取得了40年的使用权,可笑的是商厦那一块土地是闲置的???在50年代就接受了国拨土地,以办理房照,其中包括50年代、60年代自建两幢3层库房及办公楼、供电室、自行车棚等各种建筑设施,数千万国有资产竖立在这片土地上,难道还要说这是闲置土地吗?这分明就是以职工名义,骗取国有资产。
二.关于中联商厦90名职工是如何解除国有身份的
姚**的民营公司在骗取商厦配套土地3729.54平米后,须交土地转让费336万元,无钱怎么办???姚**在此抛出齐中联发(2005)1号文第二款第一条2001年4月末有90名原中联商厦职工自愿解除国有身份,共获各项经济补偿334.4万元,其中包含17名职工已退休,属空挂没有入股,仅参加置换身份,因此不能算作股东,这部分人共获各项补偿为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