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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4|灿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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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敬度娘,求不吞。
金钟仁真是万人迷。


1楼2013-02-24 05:17回复

    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两个人都快能背下对方的台词了。这次朴灿烈却突然失去了苦苦哀求的意愿。
    朴灿烈把对方臭骂一顿以后挂掉电话,然后发现自己其实也是这种龌龊的人,有了新人忘旧人,人之常情。
    喜欢吴亦凡哪点呢,朴灿烈想了想,大概是喜欢他的骄傲。
    又是看上金钟仁哪点呢,大概是觉得他单纯的可爱,还有那猩红的颜色明明和他不是一种风格,却那么配他。
    就是喜欢那些会发光的人,朴灿烈想,或者分明是喜欢光吧。只有经常流眼泪的人眼睛才会敏感,才看得到那些光。
    他把吴亦凡放走,却又没有去找金钟仁,连吴世勋也联系得少了。朴灿烈觉得自己其实是怕金钟仁和吴世勋一起出现,那自己就算带着墨镜也会被那种光芒刺激得落下泪来。
    虽然是懦弱,却也是保护。被光明刺瞎双眼或者在黑暗中苟活,朴灿烈选择了后者。
    他说过了不会去抢吴世勋的人,说到做到。
    对方不要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没有人知道吴世勋的理想型到底是什么人,他的每一任对象都和之前的差上十万八千里。现在的这任是个小个子男生,长得白白的,眼睛很大,笑起来很蠢。朴灿烈看着吴世勋牵着的小男生,想起自己的表哥。
    那是朴灿烈的初恋,当然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那场爱情开始于一次酒会,终结于一次酒会。借着醉意朴灿烈头一次看到表哥身上发出的光芒,然后他视线模糊,才发现自己留了一脸的眼泪。再之后在表哥的婚宴上他带着墨镜,对方果然就不发光了,朴灿烈灰暗的视线里有笑着的表哥和他的新娘,索然无味。
    这时候朴灿烈才知道自己居然爱上了光,多么可笑。
    就像你是糖尿病人却对棒棒糖痴迷到无可救药。
    总会瞎的,朴灿烈知道,他只是带着墨镜假装自己不知道这一天会来。
    吴世勋很快带着小男生走了,朴灿烈还是坐在那个卡座,可以看到金钟仁在台上跳舞。
    朴灿烈并不懂舞蹈有什么类别,他只觉得金钟仁跳得好,因为他眼睛疼。
    金钟仁在掌声中下了台,直接往后台走,朴灿烈叫了个服务生去把金钟仁接过来。对方搭着一条汗巾,依旧湿淋淋地走过来。
    明显地瘦了,朴灿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下巴,对方却躲开了。
    他注意到金钟仁换了黑色的指甲油,但上面几道浅色的痕迹证明着他的旧习惯还是没有改掉。
    “草莓蛋糕,吃吗?”朴灿烈问。
    “咖啡蛋糕有么?”金钟仁抽了一张纸巾揩鼻涕,然后扔进垃圾桶。
    “草莓的好吃。”朴灿烈说。
    “那就草莓的吧。”金钟仁甩甩头像,朴灿烈一下子眯起了眼睛,金钟仁以为汗甩到了对方那边,赶紧坐着不动了。
    “要擦头发就赶紧擦吧。”朴灿烈看着金钟仁肩头的汗巾,让他想起很小时候去公共浴池的经历,那时候他还和他亲爹一起住。
    “我其实准备洗澡。”金钟仁抠抠头,“不过吃完了再洗也不迟。”
    “水会不会太凉?”朴灿烈问。
    “恒温60度的,我嫌烫死。”
    “指甲换颜色啦?”
    “最近喜欢黑色。”
    “还是红色好看。”
    “那就红色吧。”
    “你真的很不解风情。”朴灿烈把刚上的草莓蛋糕推到金钟仁面前。
    “你先拿一块吧,”金钟仁像是有点不好意思,“上次还怕你抢了,对不起。”
    “没关系。”朴灿烈拿了一块最小的,他并不喜欢吃甜食,除了冰激凌。冰的东西都会发光,他早就发现。
    “关于不解风情,”金钟仁和着扎啤又咽下一口蛋糕,“你没注意到我从来只穿套头衫么?”
    “你这样会拉肚子的。”朴灿烈把啤酒放到自己的一边,“想喝什么?”
    “草莓牛奶。”
    “只有原味的,行么?”
    “也没差。”
    “有没有夸你漂亮?”朴灿烈突然问,对方喷出了一口牛奶,溅到朴灿烈的墨镜上。


    3楼2013-02-24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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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假话我从来记不住的。”金钟仁道,然后继续吃蛋糕。
      第二天朴灿烈还是坐在那里,能看到金钟仁,对方换回了红色的指甲油。
      又过了两周朴灿烈终于把他拐回了家。
      “我们是在玩过家家?”金钟仁笑着问。朴灿烈和他盘腿坐在一起,帮他涂指甲油。
      “果然还是红色最配你,手别动,等它干。”
      “你五大三粗的没想到还挺会涂的。”金钟仁看了看手指。
      “你不也一样。”
      然后两个人笑嘻嘻地打闹,毁掉先前费力涂好的指甲油。
      第一次见金钟仁是秋天,现在快到冬天了。
      吴世勋最近频繁地换着男友。
      其实之前也够频繁,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居然从禁欲系直接走向滥交了呢,朴灿烈找不到答案。虽然是青梅竹马的挚友,有时候也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啊。
      “这件好不好看?”金钟仁从衣橱里翻出一件拼接彩色套头衫问朴灿烈,对方侧过头瞟了一眼说好看好看,然后继续闭目养神。
      “你根本没看清楚就说好看!”
      “金钟仁,过来。”朴灿烈坐起来说,他不喜欢给恋人起些奇怪的昵称,那感觉就像是妓院里姑娘们的花名,让人莫名其妙。原名不是很好听么,那样叫就好了。
      “金钟仁,”朴灿烈抓着他的手说。“我其实已经看不清楚了。”
      之前医生抵不住他的质问告诉他30岁之前视力会退化到只有光感,现在他快要28岁,虽然还是早了点,不过已经足够。明明就不是干眼症,他早就知道,但是既然家人要那样告诉他,他便直接相信了吧。明明就不是激光近视手术,他早就知道,但是既然家人要那样告诉他,他便直接相信了吧。
      “我看不清你衣服上的花纹了,金钟仁。”朴灿烈抱着他说,“看不清你的抬头纹了,看不清你眼睛的颜色了,看不清你脸颊的痘痘了,看不清你手上的纹路了,看不清你的日记本上写的话了……哭什么,好吧,我不是有意偷看你的日记本的……”
      “我看到你在日记上写着要跟我一起生活的话,很开心,那是我最后看清的句子。
      我还可以看到你的指甲,那么红那么亮,我开始就是看到了你的指甲,真是让人喜欢。你的指甲很圆,我爸跟我说指甲圆的人有福气,再哭福气都要哭走了。
      趁着我现在还能看清最后一点东西,你一定要笑着啊,金钟仁。凑近点,对,笑起来嘛,像我这样要笑到露八颗牙齿噢。”
      “你露了十二颗了,蠢货。”金钟仁道。
      “吴世勋喜欢你,知道吗。他挑的人都是你喜欢的,”金钟仁抓着朴灿烈的手说,“可是恰巧他们也喜欢你。”我也是。
      “我知道,可他又不发光,真抱歉。”
      “怎么样的人才是发光的,我有吗?”金钟仁问。
      “有的,就像是……你吃草莓蛋糕的时候指甲上面沾着奶油,然后你舔掉。这样的人就会发光。”
      朴灿烈始终找不到一个好的解释,去阐述人怎样可以发光,但他终于还是被这光芒刺瞎了。
      和墨镜后的黑暗不同,虽然此时他已经什么也看不清晰,却感觉从头顶到脚趾都是温暖的。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最后所见金钟仁的样子,一如既往弯弯的眼角,胡乱擦干的泪痕和通红的鼻头,以及笑得露出来的十二颗牙齿。
      被光明刺瞎双眼或者在黑暗中苟活,虽然这是个殊途同归的强制性单选题,但朴灿烈终于心甘情愿地选择前者。他依旧如以往虔诚地抓着金钟仁,对方早就不涂指甲油。
      “你看不到的话就没有意义了。”金钟仁这样说,虽然朴灿烈还是觉得可惜。
      虽然他看不到金钟仁的样子,却还是能看到那些光芒。只要有金钟仁在的地方,那光芒就能直达他的眼球。
      他果然是那样的爱着这光芒。
      不管能不能看到其实都一样,朴灿烈抓着金钟仁的手躺在床上,对方给他念着睡前故事,拖沓地调子证明对方很可能比他这个听众更先睡着。
      “……我们不用担心这一切覆没……”金钟仁念着,
      因为真正的光芒不会熄灭,而真正的爱不会止息。
      end


      4楼2013-02-24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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