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