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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贪污十万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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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你怎么看


1楼2013-03-03 22:20回复
    靠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3-03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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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五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3楼2013-03-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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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单罪的有期徒刑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议案表示,目前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设置过低,导致贪污受贿犯罪如在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会存在量刑失衡的问题。
          议案举例称,云南思茅地区景谷县县委书记谢武卫受贿10万元判处10年,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多康受贿168.6万元判处10年,两者受贿数额相差将近16倍,量刑却完全相同。“这种结果不仅犯罪者本人无法接受,社会民众对此也无法理解。”朱列玉说。
          他建议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格以及量刑具体标准进行调整,即贪污受贿罪按每贪污受贿十万元量刑一年作为基本量刑标准,并将贪污受贿犯罪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延长至40年


        4楼2013-03-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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