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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士与秦始皇治国方略辨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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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论波斯帝国延祚和秦帝国速亡之原因
陈德正(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北京100875)
摘 要: 大流士、秦始皇在建立大一统的专制帝国后, 为巩固统治采取了类似的改革措施。但在为政治国方略的实施过程中两者却表现出巨大差异: 大流士对被征服地区的政治控制较为宽松、经济剥削较为适度、文化政策比较宽容;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则政治统治走向极端专制独裁、经济贪欲恶性膨胀、思想文化统得过死。两人不同的为政治国方略是导致波斯帝国延祚和秦帝国速亡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 大流士; 秦始皇; 治国方略
公元前1000 年代中后期, 波斯帝国与秦帝国相继兴起于亚洲大陆两端。为了巩固新创的帝国, 大流士、秦始皇都进行了改革。大流士在波斯帝国推行了行省制, 并实行军政分权, 规定贡赋制度, 统一币制, 修筑驿道等; 秦始皇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措施。例如, 始皇二十六年/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郡置守、卫、监( 实质上也是军政分权) 0, / 一法度量衡石丈尺0, / 车同轨0,/ 书同文0, 统一货币。始皇二十七年/ 治驰道0, 三十四年/ 焚书0, 三十五年/ 坑儒0[ 1] (5秦始皇本纪6) 。应该说, 两位帝王巩固统一实行专制的政策和措施是基本相同的。但两大帝国的历史命运却截然不同: 被认为是一个靠强力建立的松散的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体的波斯帝国延祚200 余年( 前550 ) 前330) , 顺时而立的秦帝国则只存在了15 年( 前221 ) 前206) 就灭亡了。导致两个帝国不同国运的原因是什么呢? 本文试图通过对两帝国的创建者) ) ) 大流士一世与秦始皇的治国方略的比较辨析来解释上述现象。


IP属地:上海1楼2013-03-21 21:37回复

    与政治上的控制相辅相成, 大流士和秦始皇十分注重运用法律来维护帝国的统治。大流士很精于此道, 他曾进行过法典的编纂工作。5贝希斯敦铭文6中多次提到/ 国王的法律0, 国外权威学者认为这表明大流士时期已经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法典。5贝希斯敦铭文6在言及他的统治方略时指出: / 凡忠信之士, 我赐予恩典; 凡不义之人, 我严惩不贷。靠阿胡拉#马兹达之佑,上述地区( 指23 个行省) 遵守我的法律。凡我给他们的一切命令, 他们都遵行不误0[ 9] ( P36) 。在法律实践上, 大流士以法治国, 以功过论奖罚, 做到有法必依, / 执法不避显贵0[ 7] ( P8) , 违法者严厉惩处, 毫不容情。如吕底亚总督欧洛伊铁司违背中央政令, 被处死; 某个/ 行省总督因被告发接受了贿赂, 曾被大流士一世下令活活剥去他的皮用来包裹法庭审讯的座椅0[ 10] ( V, 25) ,以示法律不可违犯。从这里可以看出, 他是以高压手段和严酷立法来维持帝国统治的。但在实际运用中大流士却掌握适度, 执行灵活, 并有一套完备的司法机构。在名义上, 皇帝是最高司法审判者, 不过具体审判工作通常由国王委派的亲信或大臣代行。皇帝之下是一个由七人组成的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之下, 设若干地方法院, 星罗棋布遍于全国。在审理案件时, 被告除案情重大者外, 审前可保释。审理有一定的程序。案件审理几乎都定有期限, 不得随意拖延。波斯的刑罚虽然严酷, 但若所犯为单一罪, 则依法不能判死刑, 加之有完备的司法机构和审判程序, 所以在实际运用中处刑比较适度, 没有达到/ 专任刑罚0的程度。此外, 大流士统治时期的波斯帝国, / 司法界相当清廉, 因为贿赂一经证实, 行贿与受贿者均是死罪0[ 11 ] ( P430)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性。中国历史上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司马迁在5李斯列传6 中就曾明言: / 明法度, 定律令, 皆以始皇起。0秦始皇吸收法家思想, 主张法治和注重法律教育, 这本无可非议。但秦始皇在全面推行法治的实践中, 把以法纠恶的观念发展到极端。专任狱吏, 取缔私学, 轻罪重罚。秦始皇坚信只有重刑才能制止犯罪,秦律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如, 妻背夫逃亡依律/ 当黥城旦舂0, 近亲通婚则/ 弃市0, / 盗马者死,盗牛者加0[ 12] (P233- 234) , 盗一匹马就处死刑, 盗一头牛就比常刑加重, 这显然是轻罪重罚。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新颁布的刑律, 如/ 以古非今者族0、/ 偶语诗书弃市0、/ 失期者斩0等, 这不仅是轻罪重罚的问题, 而是无罪滥罚了。
    处理公务的波斯总督和他的希腊佣兵

    从秦始皇的本意看, 轻罪重罚是为了加强统治, 强化法治, 但从实际效果看却是破坏了法治, 使法律原则丧失了应有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再者, 刑罚之严使人没有伸屈之地, 这就造成了民怨沸腾和人民的反抗, 这是秦始皇所始料不及的。在严酷的法律下, 各种各样的/ 罪人0在秦代史料中无处不有、无时不见, 仅见于史籍的罪犯不下100 多万。按秦朝2000 万人口计, 不到20 人就有一名罪犯。文献所谓/ 赭衣塞路, 囹圄成市0, 绝非虚言。整个秦帝国简直成了一个大囚场和一个刀光剑影、随时都可能身首异处的恐怖世界。


    IP属地:上海3楼2013-03-2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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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 大流士与秦始皇在治国方略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表现出了巨大差异: 大流士的各种政策较为适度, 能充分照顾到被征服地区的各种利益; 而秦始皇则肆意妄为, 无视被统治者的各种愿望和要求, 使许多政策措施都走向了它的反面。换言之, 大流士对被征服地区和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控制较为宽疏、经济剥削较为适度、文化政策较为宽容;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则政治控制走向极端专制独裁、经济贪欲恶性膨胀、思想文化统得过死, 从而把下层劳动群众、六国旧贵族及士人知识分子全部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秦朝末年, 代表农民阶级的陈胜、吴广,代表下层官吏和城市贫民的刘邦, 代表六国旧贵族的项羽, 代表知识分子的孔甲, 这四种社会势力联合起来推翻了秦王朝的残暴统治。这些都是波斯帝国延祚和秦帝国速亡的重要原因。
      当然, 波斯帝国与秦帝国的存亡尚受其他偶然因素的制约。如大流士在位时间较长, 达36 年( 前522- 前486) 之久, 得以充分施展其行政才能, 后继者也较有作为, 较少昏庸之辈, 完好地延续了大流士的治国大政方略; 而秦始皇却壮年早逝, 继承人昏庸无能, 这些也都是导致两个政权不同命运的重要因素。
      大流士一世和他的帝国



      IP属地:上海6楼2013-03-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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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7楼2013-03-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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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帝国属亚述类型的吧


          IP属地:云南8楼2014-02-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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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写个关于亚述的帖子!


            IP属地:北京9楼2014-04-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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