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环保局在去年六月份将省环保厅划拨的34万元用于新华区环境监察大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竞价招标,标书中所购买的物品是:(1)两台对讲机,(2)四台车载冰箱,(3)十台照相机和两台摄像机,(4)一台电视机和DVD光盘机,(5)四台车辆定位仪。而该局局长杨结实,副局长李波,办公室主任王金辉三人以招标的名义勾结中标人私自将标书物品更改,少买或不买上属物品,以低价物品冒充高档物品进行权钱交易,如:(1)标书中两台对讲机在购买时改买为十四台。(2)标书中四台车载冰箱改买为三台家用冰箱放在三个局长的办公室,4天后三台冰箱不易而飞,据说是被杨结实,李波,王金辉三人各自搬回家了。(3)标书中应购买十台照相机而实际购买6台,其中两台价值9000多元的高级照相机被杨结实、李波占为已有,两台小DV摄像机冒充专业高级摄像机以其价格每台近2万元进行报帐。(4)标书中应购买一台电视机而实际购买同品牌同型号两台,其中一台被李波搬回家私自占用。(5)标书中的四台车辆定位仪,在没有见到所买物品的情况下,局长杨结实,副局长李波,办公室主任王金辉三人合谋私自把全部购货资金提早支付给中标供货人,至今新华区环保局也没见到标书中所应购买的四台车辆定位仪及四台车载冰箱,省环保厅下拨的34万元资金就只购买了这些物品,剩余资金由杨结实,李波,王金辉三人进行了私分,此事已引起该局干部职工强烈不满,难道国家的财产就这样被他们侵吞了吗?
笫二件事,去年9月份副局长李波的母亲过逝,此人目无党纪国法带头不将其过逝母亲尸体火化,而是动用该局带有“环保监测”字样的公车大张旗鼓地在李波家中将他母亲尸体运回湛河区曹镇老家,杨结实通知全局干部职工放假1天参加在其老家召开的追悼会,进行土葬,事后并在环保局定点饭店光明路加油站对面(万福源茶食楼)大摆宴席,而局长杨结实不但不制止,反而把李波丧母请客花费的近6000元在局办公经费中支出。杨结实做为该局党政一把手带头支持这种违纪行为,真让人不可思意?
第三件事,王金辉在当办公室主任其间利用各种手段,每次报销不超过3千元,使五项权力无法使行的方法。分批多次进行报销自己的吃喝招待费,进行公饱私囊,侵占国家公款,在短短半年内报销吃喝费用55笔,资金竞达142047元。详细清单如下:2012年7月26日报销3360元。2012年9月24日报销8笔,分别2000元,2559元,4273元,2500元,1795元,2676元,2000元,1700元。2012年10月15日报销5笔,分别2490元,2740元,5200元,1850元,6900元。2012年11月16日报销12笔,分别2765元,2800元,2500元,2460元,1225元,2407元,2775元,1800元,2000元,2815元,2660元,3000元。2012年12月11日报销15笔,分别4900元,2000元,2800元2640元,2559元,1650元,8500元,5500元,8200元,2900元,1060元,1375元,1000元,1380元,1107元。2013年1月28日报销7笔,分别1000元,1300元,1515元,2640元,2900元,1717元,700元。2013年2月5日报销4笔,分别2040元,2100元,1950元,917元。2013年3月26日报销3笔,分别809元,943元,2495元。其中不包括环保局定点饭馆和烟酒店(建设路与体育路东北角“澳门金汤豆捞”和建设路与体育路东南角“进京烟酒鲜果行” 及光明路加油站对面“万福源茶食楼”) 所花销的吃喝招待费。王金辉单笔报销最大数额8500元。
笫二件事,去年9月份副局长李波的母亲过逝,此人目无党纪国法带头不将其过逝母亲尸体火化,而是动用该局带有“环保监测”字样的公车大张旗鼓地在李波家中将他母亲尸体运回湛河区曹镇老家,杨结实通知全局干部职工放假1天参加在其老家召开的追悼会,进行土葬,事后并在环保局定点饭店光明路加油站对面(万福源茶食楼)大摆宴席,而局长杨结实不但不制止,反而把李波丧母请客花费的近6000元在局办公经费中支出。杨结实做为该局党政一把手带头支持这种违纪行为,真让人不可思意?
第三件事,王金辉在当办公室主任其间利用各种手段,每次报销不超过3千元,使五项权力无法使行的方法。分批多次进行报销自己的吃喝招待费,进行公饱私囊,侵占国家公款,在短短半年内报销吃喝费用55笔,资金竞达142047元。详细清单如下:2012年7月26日报销3360元。2012年9月24日报销8笔,分别2000元,2559元,4273元,2500元,1795元,2676元,2000元,1700元。2012年10月15日报销5笔,分别2490元,2740元,5200元,1850元,6900元。2012年11月16日报销12笔,分别2765元,2800元,2500元,2460元,1225元,2407元,2775元,1800元,2000元,2815元,2660元,3000元。2012年12月11日报销15笔,分别4900元,2000元,2800元2640元,2559元,1650元,8500元,5500元,8200元,2900元,1060元,1375元,1000元,1380元,1107元。2013年1月28日报销7笔,分别1000元,1300元,1515元,2640元,2900元,1717元,700元。2013年2月5日报销4笔,分别2040元,2100元,1950元,917元。2013年3月26日报销3笔,分别809元,943元,2495元。其中不包括环保局定点饭馆和烟酒店(建设路与体育路东北角“澳门金汤豆捞”和建设路与体育路东南角“进京烟酒鲜果行” 及光明路加油站对面“万福源茶食楼”) 所花销的吃喝招待费。王金辉单笔报销最大数额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