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军
(1)整编第1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军)
编制数:不详
轻武器:手枪676支、步枪5896支、冲锋枪510支、轻机枪699挺、重机枪130挺、高射机枪12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56支、掷弹筒236支、火箭筒30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7门、战防炮38门、野炮11门、山炮11门。
(2)整编第3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0军)
编制数:24388人;
轻武器:手枪144支、步枪6330支、冲锋枪310支、轻机枪571挺、重机枪81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6支、枪掷弹筒394支、火箭筒1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0门、山炮12门。
(3)整编第4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4军)
编制数:18898人;
轻武器:手枪863支、步枪5838支、冲锋枪498支、轻机枪653挺、重机枪121挺、60迫击炮69门、战防枪36支、枪掷弹筒667支、火箭筒26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6门、战防炮2门、山炮12门。
(4)整编第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5军,五大主力之一)
编制数:32751人;
轻武器:手枪443支、步枪12959支、冲锋枪3184支、轻机枪1021挺、重机枪179挺、60迫击炮279门、战防枪30支、枪掷弹筒586支、火箭筒52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97门、战防炮72门、山炮36门、榴弹炮12门。
(5)整编第8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8军)
编制数:24112人;
轻武器:步枪13273支、冲锋枪2466支、轻机枪1069挺、重机枪181挺、60迫击炮242门、枪掷弹筒250支、信号枪54支、火箭筒60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85门、战防炮62门、山炮24门、榴弹炮12门。
(1)整编第1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军)
编制数:不详
轻武器:手枪676支、步枪5896支、冲锋枪510支、轻机枪699挺、重机枪130挺、高射机枪12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56支、掷弹筒236支、火箭筒30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67门、战防炮38门、野炮11门、山炮11门。
(2)整编第3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10军)
编制数:24388人;
轻武器:手枪144支、步枪6330支、冲锋枪310支、轻机枪571挺、重机枪81挺、60迫击炮144门、战防枪6支、枪掷弹筒394支、火箭筒1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40门、山炮12门。
(3)整编第4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4军)
编制数:18898人;
轻武器:手枪863支、步枪5838支、冲锋枪498支、轻机枪653挺、重机枪121挺、60迫击炮69门、战防枪36支、枪掷弹筒667支、火箭筒26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56门、战防炮2门、山炮12门。
(4)整编第5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5军,五大主力之一)
编制数:32751人;
轻武器:手枪443支、步枪12959支、冲锋枪3184支、轻机枪1021挺、重机枪179挺、60迫击炮279门、战防枪30支、枪掷弹筒586支、火箭筒52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97门、战防炮72门、山炮36门、榴弹炮12门。
(5)整编第8师(恢复军后番号为第8军)
编制数:24112人;
轻武器:步枪13273支、冲锋枪2466支、轻机枪1069挺、重机枪181挺、60迫击炮242门、枪掷弹筒250支、信号枪54支、火箭筒60支;
重武器:中型迫击炮85门、战防炮62门、山炮24门、榴弹炮12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