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o”是一个著名的拉杆箱品牌,在淘宝网的专营店里,一款24寸“ito”拉杆箱的标价在618~818元之间,要是在商场里售价还要高很多。近日,浙江南湖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嘉兴有人在仿制“ito”箱包,涉嫌商标侵权。该局的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这起商标侵权案件背后另有隐情。ito官网 www.ytito.com
加工厂涉嫌侵权
在被举报的新丰某箱包加工厂,南湖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包装产品的纸板箱以及包装上的吊牌,发现产品吊牌及包装箱上确实印着“ito”商标。
经查,“ito”拉杆箱商标是上海伊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伊道)所有。执法人员要求工厂提供“ito”商标的有关手续,但工厂只能提供一张由工商总局发出的“ito”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这份通知书上写着的注册人姓汤。
工商部门当即查封了这批产品,其中有“ito”标记的箱包968个,有“ito”标记的吊牌4000个,有“ito”标记的纸板箱850个。工厂老板彭某接受调查时说:“2010年9月,拿到汤某给我的‘ito’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以及汤某的授权书之后,我就放心生产了,没想到会出事。”
商标异议背后的一纸协议
工商部门把现场取样的箱包和吊牌送到上海伊道鉴定真伪。上海伊道出具的鉴定报告称货品是仿冒的,但汤某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是真的。这是怎么回事?
汤某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说出一段隐情。原来,2008年上海伊道就申请注册了“ito”商标,但直到2010年6月国家商标总局才发布商标初审公告。而在2010年1月,汤某也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了同一个类别的“ito”商标,并同样拿到了受理通知书。
国家商标总局在“ito”商标进行初审公告的时候,汤某提出异议,致使上海伊道的商标注册进程受阻。在这样的情况下,上海伊道与汤某达成一纸协议,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汤某撤销商标异议,以便上海伊道把“ito”商标顺利注册下来。同时,上海伊道授权汤某在北京和广州两市使用“ito”商标。但这份协议规定,如果汤某想销售有“ito”商标的拉杆箱必须从上海伊道进货,且无权委托任何企业和个人加工有“ito”商标的产品。
汤某和箱包加工厂分别领罚
截至查获之日,汤某已售出不少新丰这家箱包加工厂生产的有“ito”商标的箱包,获得销售款35000元。南湖区工商分局依法认定汤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责令汤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新丰这家箱包加工厂同样因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被工商部门处罚款150000元,并没收现场查获的箱包、吊牌以及纸板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