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 国元信托--安丰 湘潭的项目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以受托人的名义,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以及其他有相同投资目的,且与受托人签订了信托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受益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并按信托文件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九华”)享有的对湘潭九华示范区(2011年9月更名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应收债权。湘潭九华转让债权所获得资金用于湘潭九华示范区汽车配件工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8个月2亿元、24个月2亿元
18个月期限收益率:
1、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3%;
2、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9.3%;
3、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5%。
24个月期限收益率:
1、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8.5%;
2、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 9.5%;
3、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9.7%。
4、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10%。
利益分配
信托收益以现金方式分配,每一个信托年度12月20日前分配一次。
风险控制
1、湘潭九华以其名下的三宗面积共424748平方米(合637.76亩)出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国元信托,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经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单价2,704元/㎡(合180万元/亩),抵押物评估总值11.4851亿元,本金抵押折扣率34.82%,本息抵押折扣率43.6%。
2、如湘潭九华按时溢价回购应收债权有资金缺口时,湘潭开发区财政局出具承诺,将无条件予以补足。
项目亮点
1、 湘潭九华示范区2011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开发区财政总收入18.8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4.51亿元,比2011年增加5.6亿元,增长42%;2012年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为29亿元。2013年开发区财政总收入将达2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将达19亿元。
2、 融资方主营收入稳定:融资方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的国有企业,代表开发区实施区内市政公共设施、安置房等工程的建设,随着公司收入结构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升,盈利能力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3月31日,湘潭九华资产总额381.70亿元,负债总额136.61亿元,所有者权益24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5.79%,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35.89亿元,利润总额7.8亿元。2010年、2012分别发行了6年期10亿元、7年期9亿元的公司债券,2013年将发行25亿元,湘潭九华2011年6月经湖南省银监局审核同意转为一般公司类,债券信用评级为AA,公司信用评级为AA-。以公司营业收入作为本次债权溢价回购资金的主要还款来源有保障。
3、 开发区财政承诺补足差额义务。
融资方简介
湘潭九华成立于2003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郑昭。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是湘潭九华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园区土地开发与经营、项目策划、物业管理。
信托收益来源
1、 湘潭九华的主营业务收入;
2、 开发区财政局的拨付收入;
3、 汽车配件工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九华示范区财政回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