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学
一氧化碳
中毒表现:
急性CO中毒是吸入高浓度CO后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急性CO中毒起病急、潜伏期短。轻、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心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持续时间短,经脱离现场进行抢救,可较快苏醒、一般无明显并发症。血HbCO浓度在10%至50%。部分患者显示脑电图异常。重度中毒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去大脑皮质状态。往往出现牙关紧闭、强直性全身痉挛、大小便失禁。部分患者可并发脑水肿、肺水肿、严重的心肌损害、休克、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皮肤水泡或成片的皮肤红肿、肌肉肿胀坏死、肝、肾损害等。血液HbCO浓度可高于50%。多数患者脑电图异常。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常见临床表现有以下几种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痴呆综合征。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头颅CT检查可发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轻度急性CO中毒需与感冒、高血压、食物中毒等鉴别,中度及重度中毒者应注意与其他病因如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安眠药中毒等引起的昏迷鉴别,对迟发脑病需与其他有类似症状的疾患进行鉴别诊断。
急性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中毒表现
按吸入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临床表现轻重不一。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易燃、易爆、有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推进剂等。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中毒表现]
刺激反应 接触后出现一过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胸部X线检查无异常发现。
轻度中毒 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水肿;出现一度至二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胸部X线表现符合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出现三度吸气性呼吸困难的喉水肿;
胸部X线表现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
中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轻度至中度低氧血症。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由于严重喉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导致窒息;
胸部X线表现符合肺泡性肺水肿;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猝死;
并发严重气胸、纵隔气肿、皮下气肿或肺不张等。
重度中毒血气分析常伴有重度低氧血症。
甲醇
甲醇别名木醇或木酒精,为无色透明的液体,高挥发性,易燃。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绝大多数病例系误服掺有甲醇的酒类所致,少数系经呼吸道吸入和经皮吸收中毒。人口服中毒最低剂量约为o.lg/Kg,经口摄入O.3~1.g可致死。
判断要点
1.中毒表现。
(1)潜伏期一般为2~24小时,少数长达2~3天。口服纯甲醇中毒最短40分钟出现症状。同时摄入乙醇可使潜伏期延长
(2)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意识混浊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病样抽搐。少数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锥体外系受损表现.
(3)眼部损害眼前出现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眼科检查多数患者瞳孔扩大、少数缩小,眼底早期可见视乳头充血和视网膜水肿,视神经损害严重者l~2个月后可出现视神经萎缩。视野呈中心或旁中心暗点改变。
(4)代谢性酸中毒轻者无症状,重者出现呼吸困难、Kussffiaul呼吸等.
(5)消化系统损害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较多见,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严重病例有肝脏损害
(6)呼吸系统损害吸入中毒者有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7)其他少数患者可伴有心脏和肾脏损害
2 实验室检查
(l)血液甲醇和甲酸浓度增高
(2)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示代谢性酸中毒。
(3)严重中毒时,血白细胞计数和红细胞容积增高,并可有肝肾功能异常。个别患者出现肌红蛋白尿
(4)心电图可见ST段和T波改变、室性期前收缩等.
(5)严重中毒者脑CT检查可见白质和基底节密度减低,豆状核梗塞软化病灶等。。
苦杏仁
苦杏仁去皮去尖,热水浸泡一天,不加盖煮熟,可食用。生食或加工不当可致中毒。苦桃仁、批把仁、亚麻仁、杨梅仁、李子仁、樱桃仁、苹果仁中毒原理、诊断和治疗均同苦杏仁。大量生食甜杏仁亦可中毒
[毒性概述】苦杏仁含苦杏仁甙约3%。苦杏仁甙属氰甙类,大鼠口服半数致死量为 0.6克/公斤,在苦杏仁甙酶作用下,可水解生成氢氰酸及苯甲醛等。氢氰酸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造成细胞内窒息,并首先作用于延髓中枢,引起兴奋,继而引起延髓及整个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苦杏仁中毒量,成人生食4D~6O粒。小儿生食10~20粒,致死量约60克。苦桃仁、枇把仁致死量分别为0.6克(约1粒)/公斤、2.5~4克(2~3粒)/公斤
【判断要点]
1.起病快,多于进食2小时内发病
2.轻度中毒出现消化道症状及面红、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烦躁、口唇及舌麻木、心慌、胸闷等,呼吸有苦杏仁味
3.重度中毒出现瞳孔散大、光反应消失、意识障碍、阵发性抽搐、呼吸微弱、紫绀、休克等,可发生末梢神经炎,多死于呼吸麻痹
(三)实验室检查
1.胃内容物毒物鉴定,证实有氰化物存在
2.尿中硫氰酸盐含量增加
常见的毒物有哪些种类?按照什么标准分类?都有那些主要代表?
在法医学上,根据鉴定目的不同,毒物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如在分析中毒症状及病理变化时,常采用按毒理作用分类;在进行毒物化学分析时,常采用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为追溯毒物来源、用途及其对机体的作用时,则多采用混合分类。对于侦探工作来讲,主要采用的可能就是最后一种分类――混合分类法:
1、按毒物的毒性作用分类:
(1)腐蚀毒。指对机体局部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及酚类等:
(2)实质毒。吸收后引进脏器组织病理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重金属毒.
(3)酶系毒。抑制特异性酶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氰化物等.
(4)血液毒。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一氧化碳、亚硝酸盐及某些蛇毒等.
(5)神经毒。引起中枢神经障碍的毒物。如醇类、麻醉药、安定催眠药以及士的宁、烟酸、古柯碱、苯丙胺等
2、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1)挥发性毒物。可能采用蒸馏法或微量扩散法分离的毒物。如氰化物、醇、酚类等.
(2)非挥发性毒物。采用有机溶剂提取法分离的毒物。如巴比妥催眠药、生物碱、吗啡等.
(3)金属毒。采用破坏有机物的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砷、汞、钡、铬、锌等.
(4)阴离子毒物。采用透析法或离子交换法分离的毒物。如强酸、强碱、亚硝酸盐等.
(5)其他毒物。其他须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特殊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箭毒碱、一氧化碳、硫化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