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日晚10点,在长治市潞城章村矿务局铁运处打工的宁某加完班回家,路过山西省长治潞城市店上镇太长线华宝集团北门时,被背后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并拖行几十米后,肇事者从车下将当事人拉出抛在路边后逃逸,后当事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经举报人举报,肇事车牌号为晋DB7278。起初,潞城市警方称车主是长治市某建筑商老板,后台硬,有背景,此事处理起来多有不便。后又改称此车已经转手8人,找不到肇事者。四年过去了,潞城市警方一直没有给家属一个说法,家属与其联系他们再三推托,态度恶劣。作为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守护者,潞城市警方不但不能在人民群众最需要他们的时候给人民当家做主,反而任肇事者逍遥法外,认钱不认责,这样的行为,怎能对得起纳税人?又怎能对得起人民群众?难道后台硬,有背景,就是你们潞城市警方不作为的理由吗?几句话就能给受害人一个交代么?实名举报潞城交警不作为。举报人:宁明明。电话15138677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