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瑞达披露,因渉警项目有一定的纪律,故福瑞达安全膜在市场营销中并不刻意突出和强调这项资质,更不会向公众直接展示有关认证报告。直到央视315曝光全景公司,中福瑞达才查证其自2010年起一直使用这份报告作为销售道具,发现全景的所谓“权威检测认证”有重大造假嫌疑。针对全景展示的检测报告,中福瑞达提出以下下三大质疑。质疑一 该报告受检单位全景根本未参与过任何公安部关于本次警车防爆玻璃项目的研发论证和试验,其用于检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汽车钢化玻璃加贴防爆安全膜的函”并非公安部针对全景公司开具的公函,系冒用公函,属于违法行为。质疑二 该检测报告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为申请人,但全景不能出具一汽大众的委托书或合作检测协议,并且一汽大众也直接指出检测申请表中经办人签名系伪造,该报告主体系伪造。质疑三 该检测报告内容错乱、数据矛盾,系典型的造假、失实检测报告;检测标的物名义上是一汽大众的汽车玻璃,实际上却是一汽轿车的汽车玻璃;一汽大众使用3.15和3.85两个规格的玻璃,报告中检测的玻璃为3.50毫米厚度规格;一汽大众和一汽轿车的玻璃试样透光率不超过82%,检测报告中的贴膜玻璃却测出了最低85.3%的透光率。中福瑞达诉称,被告通过在公开场合展示上述检测报告,以及在宣传过程中用虚假的、误导性的语言,让消费者相信其产品在安全防护方面的具有独一无二的质量;全景为了让消费者相信自己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把本来应该属于原告的资质拿过去、放在自己身上如此大规模宣传,侵犯了中福瑞达的合法权益。
据悉,因全景的长期持续宣传,中福瑞达在一直受到被告的影响,并且这一负面影响将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延续,为此,中福瑞达不得不花大量财力、时间去弥补这一负面品牌影响,蒙受巨大损失。
另外,全景用“军工技术、全球领先”等宣传词语对自己产品的质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许多消费者因为误信被告的宣传而购买被告的商品,侵犯了一直遵守商业道德、实事求是进行宣传的原告的合法权益。其经营的汽车玻璃安全膜产品因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3.15被央视曝光之后,汽车玻璃安全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包括原告在内的汽车玻璃安全膜厂家的销售受到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