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仙吧 关注:64,801贴子:2,114,345

关于第4车报警赔40万的看法 转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第4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40万: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几点,首先从纯司法角度来看,法院这个判决确实有一定问题,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因为前面三辆车很有可能后面就找不到,死者的赔偿问题就成为一个大问题,法院的这个判决主要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车主只赔偿8000元。从处理这个事情的角度看,法院的这个判决是解决矛盾的做法,是合适的。我们看问题要理性,虽然前面湖南政法体系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是这个事情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法院判决的目标应该是妥善解决问题,这个也是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的一贯做法,也是符合现实民众的需求的。我们看问题一定要理性,不能使用暴力思维模式。补充:有网友提到这个是否有负面的引导性。其实这个思维模式是有问题的,引导性的问题就是媒体的问题不是司法的问题了,假如媒体的标题改成“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期望肇事者主动投案,也期望路人能够举报”,那么引导性问题就解决了。说白了一个好事媒体也能够引导成坏事的,这个是媒体的问题,不是司法的问题。法院的判决应该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而且第四辆车确实也碾压了,判他个人赔偿8000元他自己也接受了,这个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判决,所以我支持。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7-17 12:53回复
    知识之败,慕虚名而不务潜修也;品节之败,慕虚荣而不甘枯淡也。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7-19 19:00
    回复
      8000?你确定?怎么我看到的都是90000?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7-19 19:11
      收起回复
        草!~~以后大家记住了,看到这事直接躲远~~吃SB了才去报警~~~


        IP属地:上海4楼2013-07-19 20:29
        收起回复
          感觉和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那件事类似。。。法官亮了


          6楼2013-07-19 20:51
          回复
            到底是多少?为什么我看到的不是8000?没少0?真相是什么?求真相!


            IP属地:广东7楼2013-07-19 20:55
            收起回复
              找再多的的理由,都是废话。一句话:以后再也不敢了


              8楼2013-07-19 21:05
              收起回复
                这个实例告诉我们不要做第四辆车主那样的sb,做出这个极品判决的法官也是sb。实事求是的说,这个实例只会让人的良知更受打击,更加没人敢做好人好事。真为这个社会悲哀。


                IP属地:广东9楼2013-07-19 21:10
                收起回复
                  第四个车主的确只赔八千,楼上的可以重新研究一下原来的报道。有明确提到的,车主直接赔付的就是八千


                  IP属地:陕西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7-19 21:11
                  收起回复
                    不应该判第四两车陪的,撞人逃离应该是七年以上吧。交通法规是这样定的,公安交警们就应该把肇事车辆及司机抓出来,这样才有威慑力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7-19 21:40
                    收起回复
                      不论怎么说,什么社会道德沦丧,什么都这样说所以没好人,但是我必须不做第四辆车的车主,如此而已。


                      12楼2013-07-19 22:06
                      回复


                        IP属地:云南13楼2013-07-19 22:13
                        回复
                          还是那句,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做好人就是做SB


                          14楼2013-07-19 22:37
                          收起回复
                            保险理赔也有问题,保险公司老总一年几千万也不办点实事,现在所有车都买交强险,被车撞了保险公司直赔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找个车来背黑锅?


                            IP属地:北京15楼2013-07-20 11:0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