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第4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40万: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几点,首先从纯司法角度来看,法院这个判决确实有一定问题,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因为前面三辆车很有可能后面就找不到,死者的赔偿问题就成为一个大问题,法院的这个判决主要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车主只赔偿8000元。从处理这个事情的角度看,法院的这个判决是解决矛盾的做法,是合适的。我们看问题要理性,虽然前面湖南政法体系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是这个事情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法院判决的目标应该是妥善解决问题,这个也是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的一贯做法,也是符合现实民众的需求的。我们看问题一定要理性,不能使用暴力思维模式。补充:有网友提到这个是否有负面的引导性。其实这个思维模式是有问题的,引导性的问题就是媒体的问题不是司法的问题了,假如媒体的标题改成“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期望肇事者主动投案,也期望路人能够举报”,那么引导性问题就解决了。说白了一个好事媒体也能够引导成坏事的,这个是媒体的问题,不是司法的问题。法院的判决应该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而且第四辆车确实也碾压了,判他个人赔偿8000元他自己也接受了,这个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判决,所以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