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推动我市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清风行动”。
“清风行动”以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和《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公款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八个不准”的规定》情况为重点,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反浪费反奢侈要求,完成“三公”经费目标任务的同时,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为了使“清风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健全制度、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对重点地区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行动要求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启动问责。市纪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明查暗访情况、各地各部门执行控减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定期发出通报,并分析态势、提出问题和建议,向党委、纪委领导报告。(市纪委党风廉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