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送孕妇被害 其真正原因是女孩在月经期】
详情:近日有一则新闻是女孩送孕妇被害,引起人们的关注。更可笑的是因为犯罪人因为女孩在月经期而杀害。7月26日,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居民胡某来到桦南县公安局报案,称其18岁女儿胡依萱于24日下午离家后与家人失去联系。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确定长兴村居民白某及其妻子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经审讯得知,24日15时20分许,嫌疑人谭某以身体不适为由骗取被害人胡依萱的信任,让胡依萱送其回家。
在其家中,谭某骗胡依萱喝下掺有迷药的酸奶,趁被害人昏迷后白某欲实施强奸,后发现胡伊萱正在月经期,放弃强奸想法,实施了猥亵。事后白某提议杀人灭口,用枕头按住胡伊萱的头部,胡伊萱惊醒挣扎,谭某便上前按住胡伊萱的手脚。将胡伊萱闷死后装进旅行箱,二人用红色轿车拉到小树林毁尸灭迹。
点评:

老人摔倒不敢扶,孕妇阿姨也不能随便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