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在中国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原中国专利局(现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PCT条约规定的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文也成为PCT的申请、检索和公布语言之一。自1997年7月1日起,PCT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12月20日起,PCT适用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根据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负责受理中国国民,或者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并按照《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和《专利合作条约行政规程》的规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
中国申请人通过PCT程序申请国外专利可获得如下益处:1.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请;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3.申请人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套申请文件即可确定该申请的申请日,并被认为是同一天在各条约成员国提出申请;4.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通过这两个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5.推迟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使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预定的指定国。推迟进入国家阶段一般并不影响授予专利权的时间。
近年来,中国的PCT申请量在稳步增加,从1994年的103件上升到2005年的2452件。2005年中国PCT申请量首次跻身世界十强,涌现出了一批如华为、中兴通讯、中国石化、大唐移动等积极申请PCT的企业。
PCT的主要程序
PCT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申请人根据PCT规定的国际申请标准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国际阶段包括提出国际申请、拟订国际检索报告(列出所有与所申请的发明有关的在先技术文件)、国际申请与国际检索报告的公布;如申请人要求,还可以获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关于主张的发明是否可专利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技术现状,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
有了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就可以更好地决定是否在条约成员国将国内阶段的专利申请程序继续下去。如果申请人根据这些报告认为值得在条约成员国继续寻求专利保护,就可以在那些国家的专利局进入国家阶段,支付该国的国内申请费用、国外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费用和翻译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PCT只是专利国际申请的途径,专利权仍然只能由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相关机构授予。进入国家阶段后,相关PCT成员国根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原中国专利局(现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PCT条约规定的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文也成为PCT的申请、检索和公布语言之一。自1997年7月1日起,PCT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12月20日起,PCT适用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根据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负责受理中国国民,或者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并按照《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和《专利合作条约行政规程》的规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
中国申请人通过PCT程序申请国外专利可获得如下益处:1.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请;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3.申请人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套申请文件即可确定该申请的申请日,并被认为是同一天在各条约成员国提出申请;4.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通过这两个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5.推迟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使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预定的指定国。推迟进入国家阶段一般并不影响授予专利权的时间。
近年来,中国的PCT申请量在稳步增加,从1994年的103件上升到2005年的2452件。2005年中国PCT申请量首次跻身世界十强,涌现出了一批如华为、中兴通讯、中国石化、大唐移动等积极申请PCT的企业。
PCT的主要程序
PCT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申请人根据PCT规定的国际申请标准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国际阶段包括提出国际申请、拟订国际检索报告(列出所有与所申请的发明有关的在先技术文件)、国际申请与国际检索报告的公布;如申请人要求,还可以获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关于主张的发明是否可专利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技术现状,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
有了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就可以更好地决定是否在条约成员国将国内阶段的专利申请程序继续下去。如果申请人根据这些报告认为值得在条约成员国继续寻求专利保护,就可以在那些国家的专利局进入国家阶段,支付该国的国内申请费用、国外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费用和翻译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PCT只是专利国际申请的途径,专利权仍然只能由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相关机构授予。进入国家阶段后,相关PCT成员国根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