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他人的姓名,在政治上与商业 界和社交上的重要性几乎一样。一 名政治家所要学习的第一课 是:“记住选民的名字就是政治才 能,记不住就是心不在焉。”
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前的几个月 中,其助手吉姆一天要写数百封 信,分发给美国西部、西北部各州 的熟人、朋友。而后,他乘上火 车,在19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国 20个州,行程12000公里。 他除了火车外,还用其他交通工 具,像轻便马车、汽车、轮船等。 吉姆每到一个城镇,都去找熟人进 行一次极诚恳的谈话,接着再开始 下一段的行程。当他回到东部时, 立即给在各城镇的朋友每人一封 信,请他们把曾经谈过话的客人名 单寄来给他。那些不计其数的名单 上的人,他们都得到吉姆亲密而极 礼貌的复函。
吉姆早就发现,一般人对自己的姓 名最感兴趣。把一个人的名字记 住,很自然地叫出来,你便对他含 有微妙的恭维、赞赏的意味。若反 过来讲,把那人的姓名忘记,或是 叫错了,不但使对方难堪,而且对 你自己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害。
很多人不记得别人的名字,只因为 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下工夫和精力去 记别人的名字,如果问他们为什 么,他们肯定会为自己找借口,说 自己很忙。
一般人大概不会比罗斯福更忙,可 是他甚至会把一个技工的名字牢牢 地记下来。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 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获 得好感的方法,那就是:记住对方 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