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标题吓了我一跳,你这“标题党”。
发心杀A却误杀了B的事情,法律上怎样规定,我没学过法学,不知道该怎么算。
从佛法上说,发心杀A却误杀了B,是否已经构成了完整的“杀业”,有两派说法,
一派是“根本说一切有部”,认为并不构成完整杀业;
另一派是“经部”以上,认为只要有清晰的杀人发心,那么无论是否杀了那个人,都已构成完整杀业。
两派的说法差异,是因为“根本说一切有部”还是有点“物质性”的执着,认为外在的原子、物质等等是实有的,所以错杀不构成完整杀业。
“经部”以上,就更注重心,认为自己眼前所反映出的一切现象,都是自心的显现,所以即使杀错了人,也已经构成完整杀业。
两派虽然在这点上有所分歧,但共同认定的是,无论算不算“完整”杀业,此人都已经造下极大恶业,如果不加以清净,未来将承受极大苦果。这个不是说有谁惩罚,而是自己内心自己显现。好比编程进了电脑,如果程序不删除,电脑必然会如此运作。“编程者”和“运作者”乃至“承受者”都是自己而已,除了自己无他人,没有一个外在的“神仙、上帝、佛陀”等等来审判、惩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