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金毛犬好几年了,早就发誓以后必须养一只,出去一领多帅气,还防身是吧!
可是养了才知道养狗那是想想那么容易,而且是在楼里养,我的数据线,网线,丝袜,卫生纸,墙上的大白统统被安迪咪唏掉。
更要命的是它还随地大小便,因为幼犬憋不住大小便,而且也不会找固定地点方便,结果每天下班回家一进客厅绝对的一片狼藉,害我几乎疯掉,而他却有机会献殷勤了,因为我是租的楼,只有我和安迪住,他就每天下班来帮我收拾房间,教育安迪,还开始接我上班了,日复一日接送让我感觉我连点自由空间都没有,让我开始讨厌他了,但有一点必须承认,有他照顾安迪我确实轻松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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