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吧里对A姐的批评,我想说一点儿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DW是不能这么指责AC的,不然他俩更应该被批评。
DW的管理方式是一个family式的管理模式,很像我所在的公司,DW把自己当成家长,认为公司所有人都应该为这个大家庭服务、牺牲、贡献。他们也会为公司职员尽自己家长的义务。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而且我们也是一个专业类型的公司——设计院,和律师事务所有点儿类似,都是专业人士,差别就是我们即便想独立门户,要付出的代价比律师多。对于我所在的公司,5年工作经验以下的设计人员为公司承担了90%的设计,而获得的薪水只有同等设计院的80%左右的薪水。其中3年工作经验以下的设计人员又承担了90%中的85%-90%,薪水只有同等院的70%左右,而刚入职的新人工资只有同等院新人的20%-30%。为什么我们还会留在公司?首先,它主要为政府服务,它的项目多,可以为日后的跳槽做经验累积。其次,family的管理模式会把人洗脑,尤其是独自在这个城市里漂着的年轻人,family式的公司会让人依赖性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单位5-10年工作经验的职员跳槽率很高,去年,一个只有不到四十人的专业跳了5个主力。
DW的family模式遇到和我们单位一样的问题,工蜂们得不到其他蜂巢工蜂同等的薪水和福利,更不用谈和雄蜂、蜂后的待遇;美国不是中国,企业文化的洗脑不会让人死心塌地;律师只有一间办公室就可以干活;在商言商的美国人除了在乎公司的名气,更注重人员的实力。
A和C是lead,不是boss,更不是father and mother,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现阶段不是。四年级律师们的热血让F&A充满活力,虽然有阿三的倒戈,但是他们更会一同面对问题,毕竟如果他们的公司倒了,那他们就彻底没有在律师界混下去的资本了,只能从头开始。
我十分理解A姐的选择,在一个family式的公司里,尤其是“家长们”把“孩子”们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用“不够努力”来批评不把自己当成“家里人”的员工,这个family就会成为“父母都是祸害”的那种家庭。而且,当老板把员工们的加班当成理所应当,把员工牺牲陪伴自己家庭的时间当成理所应当,那时这个公司自然而然会有人背叛。
虽然A姐的选择没有错,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AC是当年的DW,DW是未来的AC,L&G的今天就是F&A的明天。
我认为DW是不能这么指责AC的,不然他俩更应该被批评。
DW的管理方式是一个family式的管理模式,很像我所在的公司,DW把自己当成家长,认为公司所有人都应该为这个大家庭服务、牺牲、贡献。他们也会为公司职员尽自己家长的义务。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而且我们也是一个专业类型的公司——设计院,和律师事务所有点儿类似,都是专业人士,差别就是我们即便想独立门户,要付出的代价比律师多。对于我所在的公司,5年工作经验以下的设计人员为公司承担了90%的设计,而获得的薪水只有同等设计院的80%左右的薪水。其中3年工作经验以下的设计人员又承担了90%中的85%-90%,薪水只有同等院的70%左右,而刚入职的新人工资只有同等院新人的20%-30%。为什么我们还会留在公司?首先,它主要为政府服务,它的项目多,可以为日后的跳槽做经验累积。其次,family的管理模式会把人洗脑,尤其是独自在这个城市里漂着的年轻人,family式的公司会让人依赖性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单位5-10年工作经验的职员跳槽率很高,去年,一个只有不到四十人的专业跳了5个主力。
DW的family模式遇到和我们单位一样的问题,工蜂们得不到其他蜂巢工蜂同等的薪水和福利,更不用谈和雄蜂、蜂后的待遇;美国不是中国,企业文化的洗脑不会让人死心塌地;律师只有一间办公室就可以干活;在商言商的美国人除了在乎公司的名气,更注重人员的实力。
A和C是lead,不是boss,更不是father and mother,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现阶段不是。四年级律师们的热血让F&A充满活力,虽然有阿三的倒戈,但是他们更会一同面对问题,毕竟如果他们的公司倒了,那他们就彻底没有在律师界混下去的资本了,只能从头开始。
我十分理解A姐的选择,在一个family式的公司里,尤其是“家长们”把“孩子”们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用“不够努力”来批评不把自己当成“家里人”的员工,这个family就会成为“父母都是祸害”的那种家庭。而且,当老板把员工们的加班当成理所应当,把员工牺牲陪伴自己家庭的时间当成理所应当,那时这个公司自然而然会有人背叛。
虽然A姐的选择没有错,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AC是当年的DW,DW是未来的AC,L&G的今天就是F&A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