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举吧 关注:27贴子:303
  • 0回复贴,共1

总经理动粗终判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日前,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让河北菜农徐润兵悬着的心终于可以平静下来了。
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设站收购河北菜农徐润兵、张振兴等人所种植的甜菜,致使其甜菜被冻在地里受损严重,菜农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启动了诉讼程序。
1月9日上午9时30分,河北菜农徐润兵与张振兴、吴志、梁玉龙在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世军的宿舍找到朱世军,要求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赔偿其四人种植糖菜的损失。双方遂发生争吵,争吵推搡过程中原告徐润兵受伤。
对于此案,应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与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就种植合同发生纠纷后,在该公司总经理朱世军的宿舍内找到朱世军要求公司赔偿其种植糖菜的损失,在协商未果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双方均未能克制自己的情绪,进而导致发生相互推搡、原告受伤的情况。对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被告朱世军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徐润兵4489.8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朱世军不服提起了上诉。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业经审结,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上诉人朱世军与被上诉人徐润兵因糖菜种植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均未能克制自己的情绪,进而发生相互推搡、被上诉人徐润兵受伤的损害后果。原判对双方当事人的过程责任热点及损失费用的热点、处理,并无不当。上诉人朱世军所提上诉理由,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原判适当,应予维持。


1楼2013-11-26 16: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