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们在1949年建国后,参照前苏联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在中国进行了“民族识别”,客观上把中国建成了一个“多民族共同体”。
这一结构使有些原来并不具有现代“民族意识”的“民族”精英开始接受这样的意识并萌发潜在的“本族”愿望。
症结
“民族国家”的建立并成为新国际法的主权单元,始于西欧。西欧的民族主义运动,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念,并在各种力量角逐过程中建立了一系列“民族国家”。当时各“民族国家”内部包含的群体中也存在各种差异(血缘、语言/方言、归属),但在“民族构建”过程中各群体都接受了新的“民族”概念、建立了共同的认同意识。
此后在其影响下塑建的政治实体,大多照此办理,即在原有政治实体疆域范围内,把各种不同的群体整合成一个现代的“民族”,在各群体中建立共同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使各群体的所有成员都认同和忠诚于这个新的“民族”。受西欧国家冲击的东欧各国是这样做的,由欧洲白人移民建立的新国家(如美国)是这样做的,殖民地独立后新建的国家(如印度)也是这样做的。
1911年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提倡“五族共和”。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明确提出以“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单元来建立“民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