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其实职业写手的目的不是立言,纯粹是一种商业行为,为了赚钱。按照契约论的角度,他跟订阅他的读者,或者买了书的人建立了一种隐性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最简单的要求就是,我写书,你花钱。而商业行为呢,衍生出了很多其他的服务,比如说催更啊,投黑票啊,售后啊等等。就好比吧,你买了台西门子冰箱,西门子冰箱质量不太好,你跟客服说老子要退货,老子要维修,老子要投诉很正常,但是你不能偷了台西门子冰箱然后说我要投诉,我要维修,我qnmd,这样就不合理了。因为你们之间没有建立什么契约关系,人家不找你这偷冰箱的贼麻烦就已经是客气的了...当然你可以跟别人说这厮的冰箱质量不太好,因为你用过偷来的冰箱了嘛,但是你不能指着人家鼻子骂,说你家冰箱不好用,害我偷回家之后白白高兴了,有这道理吗?
别说什么看得人多了,能捧红他。要是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赚点人气还有点道理,但是你想啊,总管名头多大啊,经年累月断更还有一帮人在后面一边骂一边看,太监的无冕之王怎么说也是个大神好嘛,人家缺你这点人气,逗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