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摇滚呢? 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 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从最纯粹的形式来讲,所谓摇滚,就是三和弦加强硬持续的鼓点加上口的旋律。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历史上不同的定义】
历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 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那个时候的Bill 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下面是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重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仍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美国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摇滚的历史简介】
其实早在30年代初期美国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当时并没有这种音乐名称。此一名词出现最被大家认识是DJ- Alan Freed于1951年在他的广播节目中首先使用了『摇滚音乐会』这个名称,据说纽约现今仍尊称他为摇滚乐之王。 而又在比尔亨利-Bill Haley和他组的彗星乐团-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于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异彩的推波助澜下,Rock便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称1955年为Rock Era,而比尔亨利也得摇滚之父的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