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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对与错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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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错的判断标准: 会说话的战胜不会说话的,靠近领导的胜过不靠近领导的。“送了钱礼的胜过不送钱礼的”,有关系的胜过没关系的,嘿,这是个什么理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2-22 12:32回复
    这个贴子和东联楚狂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处,话说某某港口某某人,不经常和领导在一起,有一年夏天,不经意经过工程公司的屋后,发现他们在种植蔬菜的同时,种植了几颗大麻,当时该员工也没放在心上,后来该员工经常被临时工告状(应该属于工程公司某临时工),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终于明白是为什么了(原因是该员工无意看了别人的“奶酪”)。这是其中的一个案例,这里面还有一个案例,话说某某员工有一天望空旷的垃圾地倒水,结果临时工到领导跟前去告恶状,要知道周围那些临时工随地大小便领导都不管,反而正式工倒水还就教训起来了,那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从其中的两个贴子里能找到答案。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1-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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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我以故事的案例来和大家来讨论讨论一些问题。这个故事发生在某某港口某某单位,案例1:话说有一个人,名字叫无明(化名),他在工作岗位上正常的工作,最后在薪水上被剥夺了一番并且被处了难看。该员工去找相关负责人去理论,该负责人说:你看看人家装卸工天天忙里忙外,就比你高几千快钱,你比起他们来还算轻的呢。案例2:某某员工叫六趣(化名),在高温酷暑下工作,其他员工房间里都配备空调或者有相应的防暑措施。他确没有,他去向相关负责人反映这个情况,该负责人说:“你看看青藏高原上的修路工人,人家没有任何措施,春夏秋冬也这样过来了。你有他们苦啊。所以你不应该提防暑降温之类的事情。还有人附和着说,住哪里都一样,想当年八路军住窑洞也这样过来了,你比起他们来还算是幸福的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1-1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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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两件相同的事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最后的结局确不一样。就比如甲某某攻击你,你“一还手”(比喻)反而认为是你的错甚至让你遭殃。当然,这也可以参考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篇。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1-12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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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东联和连云港市式小人他(她)们有一个优势,就是嘴很能说,反应很快,能当着众人的面“颠倒乾坤”,三寸不烂,白的能说成黑的,黑的能说成白的。而很多人只能在一个人安静地情况下慢慢地把事情整理出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1-2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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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这件事情发生在某某公司,某某员工诬陷或偷偷告状某某员工上班时候离开公司去外面赚大钱,并绘声绘声的说了一番。该公司领导和连云港市式小人明知道是假的,故意将错就错。一致认定该员工真做过此事。我们将告状员工称为B,被冤枉的员工称为C。B有背景和关系以及富裕的经济条件,C确没有。于是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那个真正在外边挣钱的人居然和B君一起来了个“一唱一和”,C君生气地骂道:操你妈的,老子如果真的有那种本领,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面长期挣到大钱,能和你们这些赤壁朝阳的人在一起啊(用连云港市话读)。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2-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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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4:这个故事发生在某某港口某某公司,话说该港口某某神经质族拼命诬陷一个人是xx功,人家年轻时是共青团员,并且那个时候几乎都在校园上学且很少和外界联系,不可能做这种事,后来有一段时间,该员工健康状态出了问题,该领导及有关部门明明知道这件事是假的以及该员工在那种情况下辨解困难,拼命的和肇事者一起诬陷受害人。戏剧的一幕又出现了,曾经和练过XX功的卢某某同住一个宿舍,甚至是上下床而且关系还不错的董某某也和他们一起掺和起来诬陷受害者,A君生气的说道,真他妈的贱,某些人自己就有很大的嫌疑反而诬陷别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7-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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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是啊,他她们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社会上丑恶犯罪现象轻描淡写,甚至大家赞扬。但是她他们在车上放屁发出臭味,别人拿出除臭液体涂抹在自己的手臂上却耿耿于怀,甚至当做“大案”(比喻)来处理。大力打击别人。比如新苏港矿石码头公司和港口集团的一些下属子单位。这些例子充分反应了一楼所提出的这类问题。也反应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确实存在于社会的很多角落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09-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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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连云港市式小人,比如港口集团新海岸,东联公司,(包括新苏港有些人)和其他一些公司,仗着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在车上拿膝盖去顶别人,顶伤别人,别人拿跌打损伤的药来涂抹疼痛受伤的传导部位,结果他(她)们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还恶人先告状,“跑到新苏港矿石码头闹事”,而新苏港矿石码头有些品德败坏的领导,一看到受伤员工没有实力,也唱起了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电灯的双簧戏。拼命的恶毒的毫不讲道理的怪罪受害人,并且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据说他们公司在生产中出了人命案,死了人,前一个月还发生了一起三级事故,他们却对此轻描淡写,甚至“不闻不问”,而对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当做大事来处理,并且恐吓威胁受害人,甚至要惩罚受害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11-1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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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新苏港和港口集团的“病二代”又心生一计,拼命的诬陷我们是薄的人,想想真可笑,可能吗?我们都是平民百姓,只能从媒体和报纸上了解一些信息,但是连云港市式小人就不同了,当薄得势的时候,他们拼命的向薄靠拢,还向众人炫耀自己和薄怎么怎么样,极力的排挤我们和普通职工,当薄出事后,他们又把屎盆扣在我们普通老百姓头上,拼命的诬陷我们是薄的人。连云港市式小人是多么的丑陋啊,于是,很多人感慨:走了冯志明,还有连云港市式小人。连云港市式小人就是冯志明第二。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6-02-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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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有些新公司有些“川岛芳子”型女人想通过制造事端攻击羞辱别人,发表羞辱别人类型的演讲得到上位,那种机率也是非常小的,对于港口集团轮驳公司这样的老牌公司,想通过这样的方式上位难度很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6-03-2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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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轮驳公司啊,加油,“柳下惠”公司,叼你不轻,呸,当年你们那宗“强奸案”是怎么摆平的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6-03-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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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东联公司海州至新苏港上长白班(包括5号楼)的人逼我们这么做的,我们只好顺势而为了哦。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6-07-2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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