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撤销庆云县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黄三角经济协作区的指示精神,结合德州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庆云县区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行政区印发给你们,撤销庆云县东辛店乡并入乐陵市云红街道,在云红街道驻地设立东城街道。庆云县城区原街道开发区合并统称乐陵市兴乐高科园区,园区管委会驻原县府驻地,高科园级别副县级。其他原乡镇街道建制不变。调整后的庆云行政区统一接受乐陵市委市政府领导。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行政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