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从小没被人疼爱的孩子来说,一旦被人疼爱过,享受过被人宠着的滋味,就再也不能离开这种宠爱,如果离开,就会生不如死。所以拼了命也要抓住这个人,哪怕飞蛾扑火,。
要不,烛灭。
要不,蛾亡。
“amber,你快点给我滚下来,准备上学了。” 宋茜在一楼一边准备早饭,一遍发毛的叫楼上的小孩滚下来吃早饭,宋茜有些无奈,因为她的这学期迟到的次数快赶上这学期的课程总数了。每次看到风纪委员欲言又止的表情。她都忍不住扶额头。
因为刘逸云的原因,宋茜并不住校,而是在比较方便的地方买了一栋二层小楼。小楼不大, 满墙被铺满了爬山虎和不知种类的藤系植物。 带着英国特有的欧式风情。宋茜其实是那种领地感特别强的人,她不喜欢除了家人意外的人进入,所以除了每天按时打扫清洁的阿姨基本上就只有她们两个人在。
宋茜一边想她前几天看上的一匹纯血的马种,一边盘算自己的零花钱,她想其实刘逸云的清洁能力也不错。其实打扫的阿姨也不用来,打扫花园也是她最爱的事情。好吧她承认那匹马她实在很喜欢 ,而且最近她的钱都拿去买马去了。宋茜没什么爱好,只喜欢速度。因为速度问题直到现在宋同学基本上没在公路上开过车。后来就连她坐车她也讨厌有人超过自己的车,后来的后来,宋茜连自行车都被严令禁止。。。。于是,宋茜每天的交通工具都是直排轮,
“马,马,马上”刘逸云爱赖床到令宋茜发指,每一次都要宋茜叫到发毛,才被吓得麻利的准备出门。
“阿宋,我今天早吧”不超过五分钟。刘逸云已经端着早饭的坐在了饭桌前了,端正而又认真的盯着宋茜。就像一条急需要被表扬的小狗。当然,你可以忽略桌子下晃来晃去的小短腿。“嗯嗯。挺早,那顺便把厨房收拾好”宋茜认真的绑着她轮滑的带子。完全不搭理刘逸云的讨好行为。妈蛋,今天早上多半又要迟到。宋茜面无表情的在心里默默地流泪,你好久见过这么爱迟到的副主席。。
宋茜做什么事情都认真到如同入魔,就连现在,她也是。而且依旧看起来认真得令人发指
坐在玄关偌大的落地窗前,宋同学单薄正在抽条的骨骼好看的如同画一般,柔韧而不柔弱。少女才长出的青涩轮廓,在弯腰用力的那一霎那,如同绷起的弓,美好到让刘逸云只得不由自主的“嗯”了一声。再无反驳。吃着准备好的早点,安静的看着宋茜。一点都不像多动症刘兔子儿童 。刘逸云喜欢安安静静的看认真的阿宋,只要宋茜一跳舞一弹琴刘逸云就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小孩,没有之一。
清晨的阳光正好,温暖的牛奶香也正好,一切都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