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友你们怎么样睇呢!
从医17年的廉江人民医院院长杨柳明说,以自己从医经历来看,在医生群体中,只有大概5%左右的医生能够收到红包,这些医生要么是医术精湛的骨干医生,要么是在节假日加班的医生,还有就是要管理床位的医生。“在这部分红包中,90%不是医生主动索取的。
”杨柳明说,自己与同行也多次探讨过“红包”问题,红包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类是医务人员主动索要,医务人员事先告知患者,或者是暗示患者,如果不给红包可能会在诊疗上吃点“苦头”,这种就是明显的敲诈,应当受到严惩。实践中,随着医学临床诊疗不断规范,医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医院间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这种情况已经很少出现。
第二类是半被动,即有病人开了先河,其他同病房的病人因心理负担而赠送,这一类在当前的红包中占据了多数;
第三类是病人出于感激送红包。
一组数据也很好证明了杨柳明的观点。
2011年廉江人民医院拒收红包42人(次),主动上缴种种原因收受过各种各样回扣、“红包”、好处费等113人(次),
2012年全院拒收红包97人(次),主动上缴种种原因收受过各种各样回扣、“红包”、好处费等55人(次),
2013年全院拒收红包141人(次)。其中,重症医学科的杨根医生仅在2012年就拒收“红包”16次,共4500元。“我们医院每年都有上百人次拒收红包的事例,这证明很多医生并不愿收红包。”
廉江人民医院妇科主任王丽峰则认为,给红包,其实是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我们只能以实际行动来挽回患者的信任,而不能让患者用钱来买,更没理由让患者承担合理医药费以外的负担。
廉江人民医院院长杨柳明认为,这与近年来医院的发展以及医院的管理需要是一致的,也是医院致力推行的。该要求的出台,也为医院管理医务人员拒收红包方面提供多一份依据。这对于缓解医患关系有积极意义。拒收红包需要医患双方共同维护。一方面行业要加强自律,另一方面,需要患者与医院形成共识,不盲目跟风。签订协议的积极意义在于,协议对医患双方都有约束,也明确了医患的责任,这也是一个教育引导的过程。
本文来源于湛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