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可能是因为之前打校赛时养成了大概两周准备一场辩论的习惯,这次打比赛感觉略显仓促。直到比赛前两天晚上,才有了“我觉得我可以说服我自己的感觉”。讨论辩题时效率还是挺好的,但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定义假和打假。现在再回想这个问题,其实我方最终使用的突破口并不在这里,在我方将论点放在了立法过程和意识形态方面之后,争夺定义更多的是一个防守措施;而在现场,可能由于对方辩友也是新手,很显然并没有充分关注定义和比较标准方面的问题,这使得我方三辩在提出这一问题时对方多少被卡住了一些。
<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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