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春。
将季节相加比拟,春是多愁善感的女人,一时晴一时阴,偶尔下场雨,整的人好生不便。
金明洙却喜春。
一日之际在於晨,一年之际在於春。
树在春会发芽,花在春会含苞,自己在春出世。
不同於夏的外放,春要柔和的多。
诚如李成烈的活泼外向,金明洙的含蓄寡言。
李成烈是夏,金明洙是春。
那年,他们头一回见到是秋的金圣圭。
『少爷,您该起了。金少爷已等候多时』
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坐在一旁的金明洙。
那人不说话,仅沉默等待晚起的竹马。
这会李成烈倒有些羞愧,胡乱套上衣服,急忙整理仪容。
约莫一刻钟,崭新焕发的李少爷出现在金明洙眼前,那厢笑了笑,也没朝李成烈说话。
连句埋怨也未曾脱口。
一起出了李家大宅,一路往百乐楼去。
越往市集,来往也越繁忙。
糖馅烧糊的味道散播这一带,在过两条街是黄豆的浓郁,偶尔些许鱼腥味飘来,外加小贩此起彼落的吆喝。是他们的城,是尚未被日本鬼子破坏的城。
踏进百乐楼,两个孩子快速的步上二楼。
身为镇上两大家族的未来,驱炎附势之人不亚於少数。踏进百乐楼,就是踏进上流社会,没人不认识他俩,没人不想和他俩攀上关系。
走进二楼雅间,菜已上桌,趁众人不注意之时,李成烈同金明洙溜到角落落座。
这餐,是金家为了替归国的么子接风。
论辈分,金明洙得喊叔叔。
与父亲相差十来岁的小叔叔。
小叔叔不喜张扬,金家只请世交接风。
幸赖长辈聊的天花乱坠,无暇顾及迟到的俩小孩。
李成烈松了一口气,若金明洙因此挨骂,可真是对不住。
佳肴盛宴,令人垂涎三尺,拿起碗筷却不知何从下手。
三心二意的毛病真是害李成烈不浅,反观金明洙吃的津津有味。
『圣圭,跟大家敬一杯』
金明洙也是头一遭看见小叔叔,打小,金圣圭就在国外接受洋人洗礼。
小叔叔仅大了侄子五岁,与金明洙父亲同父异母,生母体弱多病,祖父体恤将金圣圭母子送往国外养病。
金圣圭归国,是母亲云游天际,无人依靠罢了。
父亲兄长一声令下,金圣圭端起桌上茶水朝众人示意。他方才十四,未尝黄汤,众人也不勉强。
是与父亲相去甚远的容貌。
少了阳刚,多了份柔和的。少了浓眉大眼,细长的凤眼令人沉醉。
彷佛是逝去的母亲活在金圣圭身上,对此,祖父只有更加疼爱小叔叔。
众人痴迷金圣圭的容貌之时,李成烈心底只有一句话。
-还是咱们明洙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