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法”缺良心 饿死不能学
小时候听母亲给我讲父亲学艺的经历中有学“法”的插曲,早年有一位师傅无儿无女,见我父亲聪明、有教养、懂礼貌,很欣赏他。于是师傅就想教他学“法”,说如果房主薄待了泥瓦匠,就可以给房子施“法”,房子建成以后就会动、会发出各种声音。这样,房主住进去以后就要倒霉了。由于“祖传密笈”都是“传媳不传女”,师傅就提出收他作乾儿子,给他传授建房时施“法”的绝技。父亲回家跟祖父说了这件事,我的祖父认为给房子“施法”有损“荫德”,那位师傅就是损了“荫德”才导致“绝后”了的。所以坚决禁止父亲去学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父亲也就没有去跟那位师傅学“法”。
我曾经就这件事问过父亲,父亲回答确有其事。但是当时祖父禁止,自己也觉得做这种事太缺良心,就没有学,也没有对此进行过研究。新政权把这类事统归于迷信,我对此事也只能够将信将疑。
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听班上河南来的同学讲过他亲身经历的关于“炸营”的故事。在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组织全校学生给人民公社收割麦子,晚上同学们就集中睡在教室里,半夜里一位同学突然大叫了一声,结果全校的学生胡里胡涂地都爬了起来,各自拿上随身携带的镰刀跑到操场上狂挥乱舞,秩序一片混乱,非常危险。幸好校长及时拿上一支步枪,向天开了一枪,枪声让同学们猛地一震,立刻清醒过来,终止了混乱。第二天学校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原来是半夜里墙上掉下一小块砖头,落在一位同学脑袋边上,砖头并没有碰着他,但是砖头落下时造成的振动和声音使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吓得大叫了一声,这一声大叫正是造成巨大混乱的直接原因。
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工作期间,在县里的水电站工地听到一位民工讲述了一个关于给建造的房屋施“法”的故事。这位民工所在公社有一户人家,在建房时薄待了泥瓦匠,于是房子就被施了“法”。房子建好交给业主住进去以后,夜深人静时各种各样的声音就出来了,闹得人无法睡觉。屋主人就只得设法把房子卖了出去。新业主住进去以后,也被这个声音闹得人心惶惶,只有设法再卖出去。但是不管房子卖给谁,凡是住进这个房子的人,都受这个问题所困扰。在转卖几次之后,就没有人再敢买这座房子了。最后,公社的秘书不信邪,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座房子,但是他家入住之后也是被闹得连连出事,于是只好把这座房子废弃掉。这位民工还很具体地给我指了这座废弃的房子。
看来,所谓泥瓦匠在建房时给房屋“施法”这种事情还是有的。至于何为“施法”,我的理解应该是泥瓦匠在建房子的时候,在一些关键环节有意地预留可以使结构活动的绞接点,这样在对房屋结构施加轻微外力时,部分结构就可以通过绞接点活动,使房屋各部分结构之间发生微小的相对位移,产生相互磨擦、撞击,因而出现磨擦声、撞击声等意外声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任何不明来源的微小声响,也会使屋内居住的人产生极度地不安和恐慌,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引起群体性地精神混乱。所谓“轻微外力”,可以是微风、轻微地震动、人类的活动,甚至猫、鼠之类小动物的活动等。
读大学时我们班那位同学所说的“炸营”,也应该归咎于不明来源的扰动使处于非清醒状态的群体产生了群体性地精神混乱。
在抛弃神怪的概念以后,是可以用科学的理论来对建筑施“法”进行解释的。同时,这也让我在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不能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利用科学知识来制造危害大众利益的事情。
“人间无神怪,建筑确有‘法’!”
小时候听母亲给我讲父亲学艺的经历中有学“法”的插曲,早年有一位师傅无儿无女,见我父亲聪明、有教养、懂礼貌,很欣赏他。于是师傅就想教他学“法”,说如果房主薄待了泥瓦匠,就可以给房子施“法”,房子建成以后就会动、会发出各种声音。这样,房主住进去以后就要倒霉了。由于“祖传密笈”都是“传媳不传女”,师傅就提出收他作乾儿子,给他传授建房时施“法”的绝技。父亲回家跟祖父说了这件事,我的祖父认为给房子“施法”有损“荫德”,那位师傅就是损了“荫德”才导致“绝后”了的。所以坚决禁止父亲去学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父亲也就没有去跟那位师傅学“法”。
我曾经就这件事问过父亲,父亲回答确有其事。但是当时祖父禁止,自己也觉得做这种事太缺良心,就没有学,也没有对此进行过研究。新政权把这类事统归于迷信,我对此事也只能够将信将疑。
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听班上河南来的同学讲过他亲身经历的关于“炸营”的故事。在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组织全校学生给人民公社收割麦子,晚上同学们就集中睡在教室里,半夜里一位同学突然大叫了一声,结果全校的学生胡里胡涂地都爬了起来,各自拿上随身携带的镰刀跑到操场上狂挥乱舞,秩序一片混乱,非常危险。幸好校长及时拿上一支步枪,向天开了一枪,枪声让同学们猛地一震,立刻清醒过来,终止了混乱。第二天学校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原来是半夜里墙上掉下一小块砖头,落在一位同学脑袋边上,砖头并没有碰着他,但是砖头落下时造成的振动和声音使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吓得大叫了一声,这一声大叫正是造成巨大混乱的直接原因。
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工作期间,在县里的水电站工地听到一位民工讲述了一个关于给建造的房屋施“法”的故事。这位民工所在公社有一户人家,在建房时薄待了泥瓦匠,于是房子就被施了“法”。房子建好交给业主住进去以后,夜深人静时各种各样的声音就出来了,闹得人无法睡觉。屋主人就只得设法把房子卖了出去。新业主住进去以后,也被这个声音闹得人心惶惶,只有设法再卖出去。但是不管房子卖给谁,凡是住进这个房子的人,都受这个问题所困扰。在转卖几次之后,就没有人再敢买这座房子了。最后,公社的秘书不信邪,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座房子,但是他家入住之后也是被闹得连连出事,于是只好把这座房子废弃掉。这位民工还很具体地给我指了这座废弃的房子。
看来,所谓泥瓦匠在建房时给房屋“施法”这种事情还是有的。至于何为“施法”,我的理解应该是泥瓦匠在建房子的时候,在一些关键环节有意地预留可以使结构活动的绞接点,这样在对房屋结构施加轻微外力时,部分结构就可以通过绞接点活动,使房屋各部分结构之间发生微小的相对位移,产生相互磨擦、撞击,因而出现磨擦声、撞击声等意外声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任何不明来源的微小声响,也会使屋内居住的人产生极度地不安和恐慌,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引起群体性地精神混乱。所谓“轻微外力”,可以是微风、轻微地震动、人类的活动,甚至猫、鼠之类小动物的活动等。
读大学时我们班那位同学所说的“炸营”,也应该归咎于不明来源的扰动使处于非清醒状态的群体产生了群体性地精神混乱。
在抛弃神怪的概念以后,是可以用科学的理论来对建筑施“法”进行解释的。同时,这也让我在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不能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利用科学知识来制造危害大众利益的事情。
“人间无神怪,建筑确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