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英国国会的一些特殊议事规则
英国国会的议事规则与常见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有不同,在现实中国会辩论主要有两类:委员会辩论与院内辩论(特殊情况下会有两院联席会议)
委员会辩论主要是在讨论某些针对性很强的问题,在议会中都分设各类委员会,有专业知识的议员能够借助这些委员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并就部分关键问题质询负责的大臣。
而院内辩论则一般是一些极为重要的议题或是综合性较强的议题,这些议题难以在委员会框架下解决时,可以将议题提交院内进行讨论(一般是在下院,原因在后文中会进行解释)
在这些辩论中,大多数情况是政府对应的大臣在委员会内接受质询(这里所指的大臣一般不是我们所通常看到的诸如国防大臣,外交大臣等等等等,事实上在英国大臣这个称呼包含了很多等级,在英国作为大臣有secretary of state:国务大臣;minister:大臣;under secretary这个可以当做副大臣嗯...按照排名就是这样了。)例如在查阅英国议会下院欧洲审查委员会(European Scrutiny committee)的辩论记录时,就能经常看到David Mr.Lidington(欧洲事务大臣的名字(这里吐槽下以Mr Lidington为代表的大臣们,这些大臣们一般毕业于剑桥牛津,因此他们的发言相当难以看懂...他们的发言记录LZ看到了就会一阵头疼。相比之下大部分议员的话就好理解多了,通俗易懂少生词。)在平日看起来威风凛凛的大臣们如同小学生一样被议员们质(xun)询(chi),议员们还常常爆粗(英国议会经常有人爆粗),因此在委员会辩论中绝非如想象中的那么和谐